人物簡介
【介紹】: 明蘇州府吳江人,字宗海,號水西。正德十六年進士。授刑科給事中。嘉靖改元,詔免欠賦。漢以民間已納多飽吏囊,請將已征未能者補作明年正課。后屢上疏陳時政缺失,指斥甚切。李福達之獄,執(zhí)法大臣皆下吏,乃以“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執(zhí)奏,一并除名。家居二十年而卒。有《水西諫疏》。維基
沈漢(1480年—1547年),字宗海,號水西,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省蘇州市吳江縣)人,軍籍。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舉人,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二甲第五名進士。授刑科給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以災(zāi)異指斥當(dāng)時朝政,恰逢刑部尚書林俊離職,再抗章爭論。戶部郎中牟泰因官員盜官帑而連坐入獄,下詔獄貶官,沈漢論救。后奉母乞歸,五年(1526年)至京師,遷刑科右給事中,六年(1527年)升戶科左給事中,李福達案起,執(zhí)法大臣皆下獄,沈漢憤而上疏,稱「祖宗之法不可壞,權(quán)倖之漸不可長,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下獄除名。家居二十年,二十六年(1547年)卒于家。天啟初年,贈太常寺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