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三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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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582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樂平知縣,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為一條鞭法之始。隆慶元年,遷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僉都御史,兼領(lǐng)九邊屯務(wù)。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quán)被奪,起而攻之,斥為民。萬歷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張居正罷歸,家居四年卒,謚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全粵詩·卷三六四
龐尚鵬(一五二三—一五八○),字少南。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舉人,三十二年(一五五三)進士。授江西樂平知縣,召為監(jiān)察御史,出按河南。尋丁外艱,服闕,催赴河南道管理考察事,改按浙江。明穆宗隆慶二年(一五六八),擢右僉都御史。累官至左副都御史。后因為張居正所排擠而罷官,家居四載,年五十八卒。天啟初賜謚惠敏。著有《百可亭摘稿》、《行邊漫紀(jì)》等。明郭棐撰《粵大記》卷一七、《明史》卷二八七、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八○等有傳。龐尚鵬詩,以明萬歷二十七年(一五九九)龐英山刻本《百可亭詩集摘稿》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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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尚鵬(1524年—1581年),字少南,號惺庵,廣東南海縣人,嘉靖進士。
萬歷年間官至福建巡撫。
嘉靖丙午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二十名,三甲239名進士,兵部觀政,三十三年授任江西樂平縣知縣,三十六年八月選授福建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差盤點浙直兵餉糧儲,三十八年彈劾總督胡宗憲,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巡按河南,河南巡撫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獻上白鹿,被拒。
四十一年春父親去世,歸家守制。
四十三年四月服闋,同年冬赴京,補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浙江,總結(jié)實行十段錦法的經(jīng)驗,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條鞭法。
四十五年五月奉敕提督北直隸學(xué)政。
隆慶初年(1567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同年九月,龐尚鵬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學(xué)士郭樸,御史凌儒復(fù)言樸。
最終致使郭樸致仕回籍。
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鹽運司兼理江北山東薊遼保定河南等處鹽屯,經(jīng)理“九邊”屯務(wù),“凡諸色人等有能盡力墾種,悉免起科”。
隆慶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xùn)|巡鹽郜永春劾尚鵬心術(shù)狡猾、行事乘違,吏部尚書楊博引罪致仕,尚鵬被令閑住,四年六月被斥為民。
明神宗即位,御史計坤亨等上疏言尚鵬無罪。
萬歷四年(1576年)十一月起任福建巡撫,清廉自潔,《虛室行》詩云“細(xì)視瓶中久無粟,舉火終朝待鄰曲。
長饑近午始一餐,敢望豐年收萬斛。
”以推行一條鞭法和清理整頓兩淮鹽法而聞名。
一條鞭法成閩省定制。
六年正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后與胡守仁發(fā)生沖突,首輔張居正以重言譴責(zé)龐尚鵬。
六年(1578年)六月被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參劾,被令回籍聽用。
罷官南歸。
家居期間,撰寫《龐氏家訓(xùn)》,內(nèi)有“務(wù)本業(yè)”、“禁奢靡”等六章,共計六十七條。
萬歷九年(1581年)卒于家,年五十八。
天啟年間,追謚惠敏。
杭州西湖葛嶺建有龐公祠。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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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熙(1532年—?
),字夢羲,號春臺,直隸廣平府永年縣人,匠籍。
少年時書“超凡入圣”四字于座側(cè),用以自勵。
師從庠生福山郭近庵,學(xué)習(xí)濂洛關(guān)閩理學(xué)。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四名舉人。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聯(lián)捷己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二甲第三十二名進士。
授戶部主事,管理臨清鈔關(guān)。
四十二年督餉延寧,建朔方書院,顏其堂名曰“體仁”,筑春臺于堂后,與諸生講學(xué)其中。
四十五年秩滿,出官蘇州府知府,建中吳書院,顏其堂曰“求仁”,以政績卓異,入覲京師,賜宴禮部,以侍養(yǎng)父親,辭官歸鄉(xiāng)。
父親喪期過后,隆慶五年(1571年)七月起升湖廣按察司副使、整飭蘇松常鎮(zhèn)兵備,致仕首輔徐階之子徐璠與家奴在其任蘇州知府時因所請之事遭到拒絕,在蔡國熙前往松江拜見鹽運使時,徐氏指使家奴率數(shù)十艘小艇,包圍蔡國熙坐船,鼓噪而罵,經(jīng)過松江知府調(diào)解才解散。
蔡國熙起復(fù)蘇松兵備,徐階已經(jīng)致仕在家,有生員沈元亨起訴徐璠諸不法事,蔡國熙審查案件,將徐階長子徐璠、次子徐琨、徐珉入獄戍邊,家人之坐戍者,復(fù)十余人,沒其田六萬畝于官。
徐階驚懼,躲避至杭州西湖,向首輔高拱寫信求情,張居正亦婉曲為解。
高拱擬旨謂太重,令改讞。
國熙聞而色變曰:“彼賣我,使我任怨而自為恩。
”不久張居正上臺,隆慶六年四月將蔡國熙調(diào)任山西,提調(diào)學(xué)校,七月調(diào)陜西,不久告病求歸,萬歷元年(1573年)二月被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彈劾,革職聽勘。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3—1607 【介紹】: 明江西吉水人,字于野。曾存仁子。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隆慶初任文選司郎中,薦用遺佚多人。以忤張居正去官。居正卒,起為大理卿。后任南京吏部尚書,報諫稅使虐民。萬歷三十三年大計京官,與考功司郎中徐必達持正不撓,失執(zhí)政意,遂引疾歸。卒謚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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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同亨(1533年—1607年),字于野,號見臺,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進士出身。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八名舉人,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進士。
授刑部主事。
改禮部主事,遷吏部考功司主事、文選司主事,與陸光祖、李世達齊名。
隆慶改元,為文選司郎中。
進太常寺少卿。
萬歷元年(1573年)經(jīng)御史劉臺推薦,起為大理寺少卿。
歷官順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
后來劉臺得罪張居正,同亨是劉臺的姊夫,給事中陳三謨將他彈劾。
張居正死后,起用為南京太常寺卿,入為大理寺卿,遷工部右侍郎。
督治壽宮,節(jié)省浮誇的經(jīng)費三十余萬。
進工部尚書,遷南京吏部尚書。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告老還鄉(xiāng),兩年后病逝,贈少保,謚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