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約1645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用韋。萬歷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南京太常少卿。光宗死,珖上疏力言帝為奸黨毒害,宜窮究紅丸案真相。天啟初,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秉政,珖被詆奪職。崇禎三年拜工部尚書,與中官張彝憲有隙,乞歸。維基
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韋,號葆素,別號季玉,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禎間官至工部尚書。明亡,拒絕仕清,寫絕命詞,絕食殉國。初名曹珍,為避明仁祖朱世珍諱改。萬歷二十八年庚子舉人,二十九年(1616年)丙辰科聯(lián)捷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以憂去。起補兵部武選司主事,歷職方司郎中。稍遷河南參政,以峻直多忌,以疾辭未任。起南京太常少卿。紅丸案起,曹珖主張嚴查。天啟初加光祿寺卿,歷大理寺卿,值魏忠賢當(dāng)政,請求告歸。不久被給事中潘士聞彈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毀曹珖狎主邪盟,削籍奪職。崇禎元年十二月,升戶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錢法。晉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與總理戶工二部事宦官張彝憲不睦,乞歸家居。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廷新任山東總督王鰲永向清廷舉薦曹珖,不就。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席捲東南,曹珖聞訊,自閉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終日慟哭不食,賦絕命詞而卒,年八十。《明史》有傳。
人物簡介
李遇知(1583年—1644年),字仲之,號篢谷,陜西漢中府洋縣人,民籍,明末政治人物。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三十三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二百七十一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工部觀政,授直隸大名府東明縣知縣。天啟元年(1621年)九月升兵科給事中,五年(1625年)十二月被江西道御史盧承欽彈劾插身門戶,薦舉匪類,獻媚東林,被削籍為民,追奪誥命。崇禎元年(1628年)復(fù)官,歷任太常寺少卿、南京大理寺卿、南京吏部尚書。十六年(1643年)官吏部尚書,十七年(1644年)因病免職。李自成破北京,李遇知被拷打,出銀四萬六千兩,夾死。
人物簡介
【介紹】: 明鎮(zhèn)江府丹陽人,字函伯。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升郎中。時方排擠東林講學(xué)之人,世壽兩疏爭之,語侵吏部尚書趙煥,京察落職。光宗即位,起為戶部主事。天啟時,為閹黨所逐。崇禎初,起歷兵部侍郎巡撫天津。維基
賀世壽(1584年3月3日—17世紀),字梧希,南直隸鎮(zhèn)江府丹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賀世壽本名賀烺,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中式應(yīng)天鄉(xiāng)試舉人八十二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會試中式第二十七名,成二甲第二十七名進士。授戶部主事,曾疏駁南京湖廣道御史周達斥責(zé)徐縉芳等人東林黨排斥異己,指出周達和御史徐兆魁、南京吏部侍郎史繼偕、首輔李廷機為一黨,藉機會除去不附和者,令史繼偕感到不安,自陳乞歸。升員外郎、郎中,當(dāng)時顧憲成、高攀龍被詆毀禁止講學(xué),他兩次上疏爭論,言詞間侵犯吏部尚書趙煥,趙煥也因此引退,不久與他不和的齊楚浙黨勢力壯大,他也因故遭降級外調(diào)。明光宗即位,賀烺得鄒元標推薦,起用為刑部主事,調(diào)禮部儀制司主事,天啟四年(1624年)被魏忠賢黨羽張訥彈劾罷官,同期盧承欽將東林黨人姓名罪狀列入榜,稱他為「敢死軍人」。魏忠賢被誅殺后,再起復(fù)他為戶部主事,改任兵部主客司,崇禎二年(1629年)以避皇太子朱慈烺改名賀世壽。不久再改任禮部儀制司署員外郎主事,次年(1630年)升為光祿寺添注少卿,四年(1631年)轉(zhuǎn)太仆寺少卿管西路馬政,依附周延儒彈劾禮部尚書閔洪學(xué),又依附溫體仁獲擢任通政使,到崇禎六年(1633年)以兵部右侍郎、僉都御史巡撫天津,十年(1637年)遷南京戶部侍郎。十七年(1644年)北京失陷,弘光帝在南京即位,起用賀世壽為刑部左侍郎,曾指斥不應(yīng)該封吳三桂公爵,很快晉為戶部尚書總督倉場,加太子少保。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被吳希哲彈劾,告病回籍,阮大鋮秘密派人在長江劫掠他。隆武帝繼位,召用為南京工部尚書,很久后才在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