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淮安府山陽人,字伯和,號熙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科給事中。性剛決,彈劾無所避忌。三遷至兵科都事中,以忤中官錢寧,出為開州同知。嘉靖七年,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鎮(zhèn)壓潞州陳卿之變。旋以河南大饑,未及時賑災,被劾罷。卒年八十七。有《楮記室》。維基
潘塤(1476年—1562年),字伯和,號熙臺,直隸淮安府山陽縣(今江蘇省淮安縣)人,正德戊辰進士,嘉靖朝官至河南巡撫,因抗災不力革職。正德二年(1507年)由府學生中式丁卯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lián)捷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八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四十三名進士。四年六月授工科給事中。九年五月升吏科右,十年五月升工科左,十一年八月累遷至兵科都給事中。右都督毛倫以附劉瑾而論死,削世蔭,毛倫曾經(jīng)有德于錢寧,后來其子求復襲。潘塤等力爭反對,錢寧從中為主,此奏方止。十月,忽然武宗命其與吏科給事中呂經(jīng)各進一階,向外調(diào)用。給事中邵錫、御史王金等交章請留,沒有批準,改任開州同知。正德十五年(1520年),任南京太仆寺寺丞。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潘塤改任兵科都給事中,同年改陜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嘉靖四年,任山東右布政使。嘉靖六年(1527年),改浙江左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期間平定潞州巨盜陳卿盜亂。河南饑荒,潘塤沒有及時賑災,而河南府知府范鏓未待上報就開倉發(fā)粟,百姓為之稱頌。而對潘塤的質疑則紛紛而起,明世宗嚴厲指責巡撫、按察使隱瞞災情,潘塤大恐,歸罪于范鏓,遂被給事中蔡經(jīng)等彈劾。世宗下詔罷免潘塤,永不錄用。卒年八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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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7—1546 【介紹】: 明浙江蘭溪人,字虞佐,號漁石。正德三年進士。任郯城知縣,嘉靖時,累遷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罷榷稅及虛田之租。進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賑陜西饑,屢敗吉囊及俺答。累官至吏部尚書。以年老多病,每事咨僚佐,輒為所欺,罷為民。卒后復官,謚文襄。有《漁石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虞佐,蘭溪人。正德戊辰進士,累官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贈少保謚文襄有漁石集明詩紀事·戊簽·卷十
龍字虞佐,蘭溪人。正德戊辰進士,除郯城知縣。入為御史,擢陜西提學副使,歷山西按察使。召拜太仆卿,改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連,兼巡撫凰陽諸府。進左副都御史,歷吏部侍郎,進兵部尚書,總制三邊,召拜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乞歸。尋起南刑部尚書,就改吏部,入為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進吏部,黜為民卒。后以子修撰汝楫疏辨,詔饅官,贈少保,謚文襄。有《漁石集》四卷。 (《四庫總目》:龍所著有《黔南集》、《江右集》、《關中集》、《晉陽集》,其文頗具浩瀚之氣,詩尤長于五言?!端囋坟囱浴罚禾朴葑羧缈嘈蓄^陀,終少玄解。 《國雅》:唐文襄風度環(huán)爽,頗臻古雅。集為蔡子木所編輯。中有「長淮接江水,千里映空色」,「夜雨分芝草,晴天落囊魚」,亦作玄解語。 《明詩選》:陳臥子曰:「漁石五言本之少陵,已涉藩籬,浙窺堂奧?!估钍嬲略唬骸笣O石五言律詩刁斗精明,風云狎競,足為名家?!梗?/blockquote>維基唐龍(1477年—1546年),字虞佐,號漁石,浙江蘭溪縣(今浙江省蘭溪市)人,正德戊辰進士,嘉靖間累官吏部、刑部、兵部尚書。謚文襄。唐龍早年受業(yè)于同縣章懋。弘治十四年(1501年)舉辛酉科浙江鄉(xiāng)試,正德三年(1508年),登進士,授山東郯城縣知縣。正德六年(1511年),畿內(nèi)爆發(fā)劉六劉七起義,席捲多省,唐龍數(shù)次抵禦劉六進攻。父喪丁憂去職。服除,授監(jiān)察御史,出按云南。錢寧義父參將盧和坐罪當死,錢寧為奏辯,下鎮(zhèn)撫覆勘。恰會遣官錄囚,錢寧下屬欲出面和解,為唐龍所逮捕,正其罪。再出按江西。正德十六年(1521年),世宗即位。七月唐龍升任陜西提學副使,嘉靖五年(1526年)十一月遷山西按察使,六年十二月召為太仆寺卿。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唐龍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八年十月召拜為右副都御史,回都察院管事。九年十二月升任吏部右侍郎,十年八月升左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年),陜西發(fā)生大饑荒。吉囊擁眾臨邊,延綏告警。明世宗命唐龍擔任兵部尚書、三邊總督并兼理振濟,發(fā)內(nèi)帑金三十萬前往。唐龍用總兵官王效、梁震,屢次擊退敵軍。嘉靖十四年(1535年),召為刑部尚書。九廟修成,唐龍上充軍應赦者一百四十人,除豐熙、楊慎、王元正、馬錄、呂經(jīng)、馮恩、劉濟、邵經(jīng)邦外,其馀人全部釋放。尚書六年考滿,十六年(1537年)八月加太子少保。十七年四月,唐龍遂以母老乞歸侍養(yǎng)。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八月,再起用為南京刑部尚書,隨即于十二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次年兵部尚書戴金罷免,世宗召還唐龍?zhí)嫒?,四月兼提督團營軍務。太廟修成后,加太子太保。十二月代熊浹為吏部尚書,其為官勞績,凡事均咨詢僚佐,因年邁多病,動輒為僚佐所欺。御史陳九德劾前選郎高簡罔上行私,連及唐龍衰暮。高簡下詔獄,唐龍引疾辭職未成,吏科給事中楊上林、徐良輔又疏論高簡之事,世宗下詔,高簡杖刑六十遣戍,楊上林、徐良輔因不早言罷官,唐龍則黜為民,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七月卒于回鄉(xiāng)途中。經(jīng)過數(shù)年,其子翰林院修撰唐汝楫上疏辯解,朝廷復其原職,追贈少保,謚文襄。唐龍曾與嚴嵩為善,其罷官之事,實為夏言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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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欽昊(1486年—?),字子翼,順天府東安縣人,民籍。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順天鄉(xiāng)試第八十六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四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進士。授安慶府推官,累升戶部遼東管糧郎中,十四年(1535年)四月廣寧軍變,巡撫呂經(jīng)被捉,士兵向李欽昊索取被克扣的草價銀和冬衣,事變平定后,李欽昊被調(diào)職。后官至浙江布政使司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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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順天府通州人,字維慎。嘉靖二年進士。由知縣擢御史,巡按遼東。遼東兵變,執(zhí)巡撫呂經(jīng),行中請勿發(fā)兵鎮(zhèn)壓,令變兵自相緝捕贖罪,從之。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楊行中(1489年—1572年),字惟慎,號潞橋,順天府通州人,民籍。治《書經(jīng)》,正德十一年(1516年)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八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第三甲第二百三十七名進士。初授浙江山陰縣知縣,嘉靖九年任滿,赴北京吏部謁選,十年三月選授試御史,數(shù)月后實授陜西道御史,十一年奉命監(jiān)決重囚,又巡按遼東,十四年三月巡撫呂經(jīng)激起遼陽兵變,兵部議論發(fā)兵圍剿,楊行中請示貼榜于城中,令作亂者自相捉補以贖罪。十八年明世宗巡幸承天府,行中因進諫惹怒世宗,被令廷杖,以風變得以幸免。十八年六月升任太仆寺少卿,二十年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二十二年二月升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二十三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二十四年繼母去世丁憂,二十七年二月起復原職,協(xié)管院事,升左副都御史,二十八年三月升工部左侍郎。三十年二月父喪丁憂。嘉靖三十二年五月起復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督理西苑農(nóng)事,三十三年三月升南京工部尚書,三十四年六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三十五年三月被大學士李本彈劾,被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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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顓(1498年—1570年),字幼通,號定原,陜西慶陽府寧州(今甘肅寧縣)人,民籍。正德解元,嘉靖進士。官至應天府府尹。禮科給事中呂經(jīng)之侄,早年喪父母,隨伯父呂經(jīng)在京師讀書。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解元),嘉靖二年(1523年)中式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三名,二甲第三十名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刑部員外郎、郎中,出為河南衛(wèi)輝府知府,調(diào)任山東東昌府。時值黃河發(fā)大水,淹沒館陶、武城二縣,發(fā)布檄文,安頓災民,請糧賑濟。歷升四川布政使司左參政,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五月升湖廣按察使,轉山西右布政使、云南左布政使。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二月升應天府府尹,二十九年三月科道拾遺致仕。隆慶四年(1570年)卒,年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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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生卒】:1502—1575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一作太倉人,字伯剛,一字子奇,號懷東。嘉靖十一年進士。除余姚知縣,征為禮科給事中。十七年冬疏請赦楊慎、馬錄、馮恩、呂經(jīng)等,懲吳璋、葉凝秀,忤旨廷杖,編管保安州。往來塞上,幾三十年。穆宗立,召為南京通政參議,歷太仆卿。未幾,致仕,萬歷初卒。有《太仆寺志》、《東白草堂集》。
字伯剛,太倉州人。嘉靖壬辰進士,除知馀姚縣擢禮科給事中以言事貶管保安隆慶初起官歷太仆寺卿有東白草堂集維基
顧存仁(1502年—1573年),字伯剛,號懷東, 南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今屬江蘇?。┤?,民籍。顧存仁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三名、廷試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刑部觀政,授任浙江馀姚知縣,選授禮科給事中,十五年六月奉命往四川勘查都司劉永昌事。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一月,因上疏獲罪,被廷杖六十,黜為民,編管保安州(今河北涿鹿),居塞外近三十年。明穆宗即位(1567年),召為南京通政使司右參議、順天府丞、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寺卿。隆慶四年,疏請“嚴督解運”,“謂各州縣解銀解馬,多被包攬,倩身中途侵換,宜嚴行禁革”。曾聘請歸有光修《太仆寺志》,書成,乞歸。明神宗萬歷初年(1573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