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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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0 【介紹】: 明山東歷城人,字用和。成化十一年進士。授襄陵知縣,入為御史。憲宗末年數(shù)笞言官,鼐力諫不止。以論妖僧繼曉等事,借他事謫官。弘治間起為河南按察僉事,累擢為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正德初以忤劉瑾,斥為民。后復官。學者稱柏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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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鼐(1443年—1510年),字用和,山東濟南府歷城縣(今山東省濟南市)人,成化乙未進士,正德初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因得罪劉瑾、焦芳,獲罪下獄。
后平反,嘉靖初賜祭葬。
早年出身國子生,進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一名。
成化十一年(1475年)登乙未科進士。
授襄陵縣知縣,入為監(jiān)察御史。
憲宗末年,曾經(jīng)劾妖僧繼曉、方士鄧常恩等,巡按江西。
因尹直等構(gòu)罪,張鼐與巡撫閔圭被貶,謫為郴州判官。
孝宗弘治三年(1490年),升河南按察司僉事,進參議,因協(xié)助治理黃陵岡遷副使。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按察使。
同年秋,授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遼東。
武宗繼位后,張鼐改巡撫宣府。
正德元年(1506年)召還,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署院事。
因得罪劉瑾,改南京右都御史,與焦芳父子交惡,因遼東軍餉等事被逮捕下獄。
總兵官毛倫等具奏諸人苦狀,后得到折價從緩。
劉瑾被誅后,已去世的張鼐獲恢復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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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49—1531 【介紹】: 明浙江馀姚人,字于喬,號木齋。成化十一年進士第一,授修撰。累遷左庶子。弘治初,與日講,帝屢稱善。八年入內(nèi)閣參預機務,累官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劉健、李東陽同輔政。秉節(jié)直亮,見事尤敏,時人有“李公謀,劉公斷,謝公尤侃侃”之稱。武宗嗣位,請誅劉瑾不納,致仕。旋被誣奪職,瑾誅,復職。致仕。世宗即位,即遣使慰問。嘉靖六年,再起入閣,僅數(shù)月,以老辭歸。卒謚文正。有《歸田稿》。
明詩紀事·丙簽·卷七
遷字于喬,馀姚人。
成化乙未第一人及第,授修撰。
歷諭德、庶子、少詹,兼侍講學士,入閣參頂機務。
進詹事,擢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加太子少保、太子太保。
改禮部尚書,進武英殿太學士、少傅、兼太子太傅。
請誅劉瑾忤旨,致仕,除名。
瑾誅復職,再致仕。
起戶部尚書,兼謹身殿大學士。
贈太傅,謚文正。
有《歸田稿》八卷。
(《四庫總目》:謝遷文集全稿嘉靖中倭亂被毀,《歸田稿》八卷乃其致仕以后。
及再召時所作也。
集中奏疏類,多晚年陳謝之作,凡在朝時嘉謨讜論,均已無存。
即史所稱「請罷選妃嬪,禁約內(nèi)官」諸疏亦散失。
然遷當歸里以后,正劉瑾、焦芳等挾怨修邵,日在危疑震撼之中,而所作詩文,大抵詞旨和平,惟眷眷寄江湖魏闕之思。
老臣憂國,退不忘君,讀此一編,已足以知其忠悃矣!
) 王鍪《震澤紀聞》:成化、弘治間,翰林聲望最重者吳寬,次則謝遷。
兩人皆狀元及第,儀干修整。
寬溫粹含宏,遷明暢亮直,寬詩文俱有古意,遷亦亞之,故一時并有公輔之望。
遷入內(nèi)閣十馀年,號能持正,不失為賢相。
時劉健為首相,遷數(shù)言寬當入閣,健曰:「待我去用之。
」他日又以為言,又曰:「待我去用之。
」遷爭之不得,至聲色俱厲,健但笑而已。
皇甫庸《近峰聞略》,弘治乙丑,大學士木齋謝公乞致仕,薦吳文定、王文恪二公以代己,言極懇至。
一時恬讓之風,感動中外。
田按:木齋以忤劉瑾致仕。
瑾意叵測,人皆危之。
木齋曰:「天佑皇明,我當無他,不見劉元城之事乎?
」處之裕如,日與家圍棋賦詩。
可謂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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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遷(1449年—1531年),字于喬,號木齋,謚文正。成化十一年(1475年)狀元,三朝元老,累官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浙江余姚泗門(今泗門鎮(zhèn))人。其父親曾任都事,參與張楷征討鄧茂七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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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50—1524 【介紹】: 明蘇州府吳縣人,字濟之。十六歲時,國子監(jiān)諸生即傳誦其文。成化十一年進士,授編修。閉門讀書,遠避權(quán)勢。本與外戚壽寧侯張巒有連,亦不相往來。弘治時歷侍講學士,充講官,擢吏部右侍郎。以憂去。正德初進戶部尚書、文淵閤大學士,入閣時大權(quán)盡歸劉瑾,鏊初開誠與言,偶見聽納,后瑾專橫更甚,禍流搢紳,鏊不能救,乃辭官而去。博學有識鑒,經(jīng)學通明,制行修謹,文章修潔。有《姑蘇志》、《震澤集》、《震澤長語》等。
滄海遺珠
王鏊(1450-1524)字濟之,江南吳縣人,成化十一年(1475)進士第一,正德初(1506)累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謚文恪。博于學問,文章爾雅。著有《姑蘇志》《震澤長語》《春秋詞命》《震澤集》《史馀》等。
明詩紀事·丙簽·卷七
鏊字濟之,吳人。成化乙未第二人及第,授編修。歷侍講、諭德、少詹,兼侍講學士,擢吏部侍郎,入閣參預機務。進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贈太傅,謚文恪。有《震澤集》三十卷。 (《烏衣佳話》:吳中落花詩,自沈石田起一詠三十律,一時詩人倡和者斐然,至有和韻者,未免東坡?lián)v辛之誚。王文恪公《詠落花》絕句云:「魚鱗滴地雪斑斑,蝶怨蜂愁鶴慘顏。只有道人心似水,花開花落總?cè)玳e?!褂^此詩一洗山林陳腐之陋,奚以多為? 田按:文恪以文章名一世,集中七言律絕格調(diào)風致,竟爾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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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鏊(1450年—1524年),字濟之,號守溪,直隸吳縣(今江蘇蘇州市)人。
明朝正德、嘉靖年間重臣。
官至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謚文恪。
王鏊之父王琬于成化九年(1473),年五十五歲始授湖廣光化縣知縣,成化十三年(1477)三月棄官還吳。
王鏊自幼隨父讀書,善寫文章,國子監(jiān)諸生爭誦其文。
成化十年(1474年)舉甲午科應天鄉(xiāng)試第一名,成化十一年(1475年)聯(lián)捷會試第一,殿試登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
王鏊廷試原擬第一,一說因?qū)Σ咧戈悤r弊,為執(zhí)政所忌;一說時任大學士商輅(明朝當時唯一連中三元者)不欲讓他人儷己,故抑之。
歷官翰林院編修、侍講、右春坊右諭德、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讀學士。
弘治十三年七月(1500年)擢吏部右侍郎,正德元年(1506年)升吏部左侍郎。
十月以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與焦芳一同入閣參政。
十二月升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國事總裁、同知經(jīng)筵事。
正德二年(1507年)八月升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尚書仍舊。
王鏊居官清廉,為人正直,時稱“天下窮閣老”。
當時中官劉瑾擅權(quán),郎中張瑋、副使姚祥、尚寶卿崔璿被劉瑾荷杖幾死,王鏊怒斥劉瑾:“士可殺,不可辱。
今辱且殺之,吾尚何顏居此。
”又與韓文等上疏請誅劉瑾等“八黨”,不被采納。
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致仕歸里,讀書著作,常與詩友游山玩水。
學者稱震澤先生。
閒居十四年而卒。
朝廷追贈太師,謚文恪。
退休后,在蘇州學士街天官坊建有“怡老園”,清代改作江蘇布政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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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江西弋陽人,字抑之。
弘治六年進士。
授編修。
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
不附劉瑾、焦芳,調(diào)為南京工部員外郎。
嘉靖元年,為吏部侍郎,上疏爭大禮,乞休歸。
學宗洛閩,與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說,學者稱石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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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468年),字抑之,號石潭,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今江西省弋陽縣)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
汪偉之兄。
汪俊之父汪鳳曾為貴州參政。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六年(1493年),汪俊會試第一(會元),廷試二甲四十二名進士,授庶吉士,進翰林院編修。
正德年間,參與修撰孝宗實錄,因不依附劉瑾、焦芳等人,被調(diào)任南京工部員外郎。
劉瑾事敗后,召還恢復原職,升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升禮部右侍郎。
嘉靖元年(1522年)轉(zhuǎn)吏部左侍郎。
當時朝廷討論興獻王尊號,其與尚書喬宇、毛澄等人力爭反對。
毛澄借病辭去,代替者羅欽順不赴任,于是命汪俊任禮部尚書。
當時獻王已加帝號,禮部主事桂萼再次請求稱皇考。
嘉靖三年,汪俊率領(lǐng)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對,奏摺被扣內(nèi)廷不發(fā),卻特召請桂萼、張璁、席書等支持獻王皇考的官員從南京回京師。
汪俊再三勸阻,終不得世宗同意,于是被罷免離去。
《明倫大典》書成后,被落職,卒于家中。
隆慶年間,贈少保,謚文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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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4—1524 【介紹】: 明云南昆明人,字國珍,更字用成。
弘治十八年進士。
正德五年為南京吏科給事中,疏劾大學士焦芳、劉宇。
嘉靖初為南京兵科給事中,勸帝戒嗜欲、杜請托。
以議大禮,受杖下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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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1464年—1524年),字國珍,后更字用成,云南都指揮使司云南右衛(wèi)(今云南省昆明市)人。弘治二年(1489年)云南鄉(xiāng)試中舉,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會試第二十八名,三甲一百一名進士。正德五年,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升南京兵科給事中。母喪丁憂去官。除服,授吏科給事中。明世宗繼位,毛玉接連上疏,勸皇帝遠離奸臣,得到嘉獎。大禮議事件中,參與左順門哭諫,授杖刑,傷重身死。后贈光祿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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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0 【介紹】: 明陜西安定人。
弘治三年進士。
授吏部主事,歷文選司郎中。
善伺權(quán)貴指,矯飾徼聲譽。
焦芳力薦于劉瑾,累官吏部尚書。
凡所言,瑾無不從。
及瑾伏誅,以交給近侍論死,瘐死獄中。
仍剉尸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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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1464年—1510年),字尚質(zhì),號西麓,陜西鞏昌府安定縣人。
弘治庚戌進士。
正德初年,依附權(quán)閹劉瑾,官吏部尚書。
劉瑾伏誅后,張?被捕,死于獄中。
陜西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舉人。
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五十九名,二甲第六十八名進士。
授吏部主事,歷文選司郎中,為尚書馬文升器用。
此后五疏移疾離去,均被馬文升堅持挽留。
給事中李貫舉薦其有將才,而楊一清亦舉薦其代替自己的三邊總督職位。
當時焦芳因張彩與劉瑾同鄉(xiāng),而向劉瑾舉薦。
升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一年后超拜吏部右侍郎。
官至吏部尚書。
劉瑾被誅后,張彩因是閹黨,以交結(jié)近侍論死,遇赦當免。
改擬同劉瑾謀反,病死獄中,仍剉尸于市,籍其家,妻子流放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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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炅,字德光,號河濱,山西陽曲縣人,陜西蘭州軍籍。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三甲第一名進士。
授翰林院檢討。
諂附閹黨重臣焦芳,劉瑾事敗,被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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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6—1530 【介紹】: 明山西夏縣人,字世用,號梅軒。弘治九年進士。由行人選工科給事中,歷刑科都給事中。以忤時宰意,出為淮安府推官,仕終鄖陽知府。有《梅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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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骙(1466年—1530年),字世用,山西平陽府解州夏縣人,民籍。
山西鄉(xiāng)試第四十七名舉人。
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七十名,三甲第一百一十六名進士。
授行人推工科給事中,升刑科都給事中。
正德三年,擔任廷試監(jiān)考官,大臣焦芳欲子焦黃中為殿魁,但馬骙推取呂楠狀元之第。
因同編修顧清等得罪于,馬骙又忤逆劉瑾黨羽。
正德四年,外調(diào)淮安府推官。
在淮安多有功勞,被舉薦轉(zhuǎn)松江府同知,升饒州府知府,改鄖陽府知府。
正德十二年(1517年)考察,以「不謹」去職。
著有《梅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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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6—1542 【介紹】: 明山東黃縣人,字道夫,號海山。
弘治三年進士。
授鄢陵知縣。
召拜御史,督畿輔馬政。
正德初議吏部尚書人選,時中詆劉大夏昏耄、閔圭和媚,兩人求退,焦芳乃得之。
論者咎時中。
旋巡按宣府、大同,逮系武職貪污者百余人。
為東廠太監(jiān)邱聚所奏。
劉瑾捕時中下獄。
世宗時為兵部尚書,后為刑部尚書。
以論御史馮恩獄,主從寬,得罪閑住。
久之,復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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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時中(1466年—1542年),字道夫,號海山,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黃縣(今山東省龍口市)人,弘治庚戌進士,累官兵部尚書、刑部尚書。
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
授鄢陵縣知縣。
升監(jiān)察御史,督察畿輔馬政。
正德初年,請革近畿皇莊,不報。
吏部尚書馬文升致仕,朝廷官員都希望劉大夏、閔圭繼任。
王時中則詆毀閔圭和媚,劉大夏昏耄。
兩人遂各求退,焦芳遂得此職位,眾人都指責王時中的錯過。
此后出按宣府、大同,逮捕武職貪污者百馀人,為東廠太監(jiān)丘聚所奏。
劉瑾逮捕王時中下詔獄,荷重枷于都察院門。
當時王時中正病重,其妻子看望時,遇到都御史劉宇,大哭且詬罵。
劉宇不得已而向劉瑾求情,最后釋放,謫戍鐵嶺衛(wèi)。
劉瑾被誅,起用為四川副使,遷湖廣按察使。
正德十二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
明世宗繼位,召為右副都御史。
父喪除服,起用故職。
歷任兵部左侍郎,代李鉞為兵部尚書。
因敘薊州平盜功,濫及通州守備鄢祐,為言官李鳴鶴等所彈劾。
王時中乞休,繼續(xù)被給事中劉世揚等彈劾。
嘉靖十年四月,起用為兵部尚書。
不久調(diào)任刑部尚書。
坐論御史馮恩獄,落職閒住。
久之遇赦,復官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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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河南泌陽人。
焦芳子。
正德三年進士。
傲狠不學,廷試必欲得第一。
李東陽、王鏊為置二甲首,猶不悅,言于劉瑾,徑授翰林檢討,俄進編修。
瑾敗,黜為民。
后賄賂權(quán)貴,上章求復官,為吏科所駁,將逮捕,狼狽遁走。
維基
焦黃中(1473年—?
年),字蘊德,河南泌陽人。
明朝翰林,權(quán)臣焦芳之子。
大學士焦芳之子。
正德三年(1508年),因其父關(guān)系,登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四名,進士二甲第一名。
次年,授翰林院編修。
劉瑾被誅后,焦黃中被罷官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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