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王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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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栴 朝代:明末至南明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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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栴(?
—1647年),字圣木,浙江溫州府永嘉縣人,明末至南明政治人物。
王瑞栴是天啟四年(1624年)浙江鄉(xiāng)試舉人,次年(1625年)聯(lián)捷進士,獲授蘇州推官,兼理當?shù)貎哆\,調和軍民交兌不和,省霞每年不必要的開支三萬金,上級讓他立碑紀錄。
不久他改任河間推官,轉官職方員外郎和鄖襄僉事,適逢張獻忠以谷城要求招撫,熊文燦準許,他建議找林銘球、左良玉抓拿對方,反對招撫;其后混世王、整世王、常國安、王光恩、惠登相相繼乞撫,他亦反對熊文燦招撫,到張獻忠再次叛亂,在墻壁寫下:「不受張獻忠錢者,鄖襄道王瑞栴一人耳。
」于是他聲名大噪。
弘光帝繼位,召用王瑞栴為太仆少卿,上陳官吏虐民,很快告歸;到魯王朱以海監(jiān)國,他以左僉都御史兼理軍餉,提出穩(wěn)固民心、不要擾民,反駁方國安爭餉。
隆武帝徵召他到福建督理浙東兵餉,晉副都御史掌管都察院,福建和溫州淪陷后隱居在山中,不接受清朝招降;永歷元年(1647年)五月望日是他的生日,他拜過家廟后舉行聚會,但很久也不出現(xiàn),被發(fā)現(xiàn)在寢室時自縊而死,留下遺書五日后殮葬,官吏驗視后發(fā)現(xiàn)他已死去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