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區(qū)元晉,字惟康。新會人。越子。明世宗嘉靖四年(一五二五)舉人。官云南鎮(zhèn)南知州,晉福建興化府同知。著有《見泉集》。清溫汝能《粵東詩?!肪矶?、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七四等有傳。區(qū)元晉詩,以附于明萬歷四十四年刻區(qū)越撰《鄉(xiāng)賢區(qū)西屏集》之《區(qū)奉政遺稿》為底本,參校一九五四年重印《區(qū)西屏見泉二公合集》中之《奉政區(qū)見泉公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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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區(qū)越(一四六八—一五五四),字文廣,號西屏。新會人。嘗從學(xué)于白沙陳獻章。明孝宗弘治十八年(一五〇五)進士。歷官浙江嘉善縣令,戶部主事、知建寧寧國府、浙江副使、江西左參政。年八十七卒。有《西屏集》行世。明萬歷《廣東通志》卷二四、清乾隆《廣州府志》卷三四、清乾隆《新會縣志》卷九有傳。區(qū)越《西屏集》十卷,前五卷為詩,馀者為文。區(qū)越詩,以香港大學(xué)馮平山圖書館藏明嘉靖四十四年刻《區(qū)西屏集》為底本(簡稱嘉靖本),參校廣州中山大學(xué)圖書館藏明萬歷四十四年刻《鄉(xiāng)賢區(qū)西屏集》(簡稱萬歷本)、一九二四年濠江排印《區(qū)西屏見泉二公合集》(簡稱民國本)。
區(qū)越,廣東新會縣潮連鄉(xiāng)人(今廣東江門蓬江區(qū)潮連島)。同進士出身。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嘉靖二年(1523年)任福建建寧府知府,嘉靖四年(1525年)由謝階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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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525—1596 【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君澤,號環(huán)洲。鄉(xiāng)試出高拱門。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兵部主事。隆慶中高拱再相,超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時俺答初封貢,而昆都力、辛愛陰持兩端,常擾邊為患。兌有智計,操縱俺答與三娘子,使一心與明和好。萬歷中以功加兵部右侍郎,進尚書。后為魏允貞等劾其歷附高拱、張居正及受將吏饋遺事去職,后數(shù)年卒。
吳兌(1525年—1596年),字君澤,號環(huán)洲,浙江紹興府山陰(今屬紹興市)人,匠籍。嘉靖戊午順天府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己未科會試第三十五名,二甲第六十名進士。后歷授兵部主事,郎中,湖廣參議,薊州兵備副使等職務(wù)。隆慶五年(1571年)被破格擢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在治理邊疆事務(wù)方面非常有建樹。萬歷二年(1574年)吳兌加兵部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萬歷五年(1577年)吳兌代方逢時總都宣府、大同、山西軍務(wù)。萬歷七年(1579年)吳兌被明神宗召還回京師,加右都御史。萬歷九年(1581年)以右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wù),并兼任應(yīng)天巡撫。因斬泰寧、速把該有功,封太子少保,進兵部尚書,并仍然兼任右都御史的職務(wù)。吳兌后來遭到御史魏允貞的彈劾而去官,魏允貞劾吳兌附高拱、張居正,結(jié)交宦官馮保、王繼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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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6—1618 【介紹】: 明河南寧陵人,字叔簡,號心吾,一號新吾。萬歷二年進士。為襄垣知縣。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召為左僉都御史,歷刑部侍郎。二十五年上疏極言天下安危,不報。稱疾乞休。家居二十年,孫丕揚為吏郡,以坤與沈鯉、郭正誠為三大賢,屢次推薦,帝終不納。福王封國河南,賜莊田四萬頃。坤在籍上書諫,又移書執(zhí)政言之。著作甚富,有《去偽齋文集》、《呻吟語》、《四禮約言》諸書。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叔簡,寧陵人。萬歷甲戌進士,知襄垣大同二縣入為吏部主事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東升刑部侍郎有去偽齋集維基
呂坤(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字叔簡,號抱獨居士、心吾、新吾,河南寧陵縣人(今屬河南商丘),明朝官員、思想家,寫有《呻吟語》,因被捲入國本之爭,“第一次妖書案”中,有心人說呂在阿諛鄭貴妃,呂坤怒而辭官返鄉(xiāng),官至刑部侍郎。天啟初年,追贈刑部尚書。據(jù)《呂李姓源碑》載,其先祖是元末菜農(nóng),因向明軍報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獎賞,并詔其回鄉(xiāng)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詔中誤將“呂”姓寫作“李”。至呂坤時,方上奏將“李”姓改回“呂”姓。嘉靖四十年(1561年),呂坤中河南鄉(xiāng)試第三,隆慶五年(1571年)會試中式,但因母親去世,回鄉(xiāng)服喪。萬歷二年(1574年)守喪期滿,補應(yīng)殿試,中三甲第50名,同賜進士出身,出任山西省襄垣知縣,萬歷四年(1576年)調(diào)大同縣知縣。萬歷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后多年沒有升遷,于此期間結(jié)識楊東明 (萬歷進士),呂坤長子呂知畏并娶東明長女為妻。萬歷十五年(1587年)升任山東濟南道參政。萬歷十七年(1589年)遷按察使,萬歷十九年(1591年)升陜西右布政使,隔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呂坤升左僉都御史,次年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轉(zhuǎn)左。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上《憂危疏》勸明神宗勵精圖治:“自萬歷十年以來,無歲不災(zāi),催科如故。……今國家之財用耗竭可知矣。數(shù)年以來,壽宮之費幾百萬,織造之費幾百萬,寧夏之變幾百萬,黃河之潰幾百萬,今大工、采木費,又各幾百萬矣。”呂坤還在疏中言采礦一事:“朝廷得一金,郡縣費千倍。”皇帝不予理會。呂坤在山西按察使時,輯錄歷史上的賢媛淑女事跡,撰成《閨范圖說》,由宦官陳矩帶入宮內(nèi),受到明神宗贊賞。之后朝廷出現(xiàn)國本之爭,朝臣支持皇長子常洛,但神宗寵信鄭貴妃,并打算把鄭貴妃所生的皇三子常洵立為太子。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題《憂危竑議》,號稱《閨范圖說》之跋,廣傳京師。文中稱呂坤與外戚鄭承恩、戶部侍郎張養(yǎng)蒙,山西巡撫魏允貞等九人結(jié)黨依附鄭貴妃。給事中戴士衡彈劾呂坤通過鄭承恩向鄭貴妃獻書,交結(jié)宮禁,包藏禍心。最后御史趙之翰進言,認為武英殿大學(xué)士張位為主謀,張位被免職,張的人馬禮部侍郎劉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國子祭酒劉應(yīng)秋出京,給事中楊廷蘭、禮部主事萬建昆謫戍典史,是為“第一次妖書案”。呂坤對官場黑暗深為不滿,稱病退休。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病逝于家,之前將其未刊行的手稿焚燒。卒葬寧陵縣東南。天啟元年(1621年),追贈為刑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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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亨(1538年—?),字道行,號質(zhì)亭,陜西西安府韓城縣人,匠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陜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二甲第五十名進士。授戶部主事,督餉寧武,徙內(nèi)庫。改兵部武選司主事,以父喪歸。服闋,除車駕司,奉使犒邊。道遷刑部員外郎,尋擢山西提學(xué)僉事。以母喪歸,服除,復(fù)故官。晉學(xué)政,遷山東參議,督泰山香稅。無何,遷湖廣按察副使,晉四川參政,三年考最,遷山西按察使,治兵昌平,尋徙汾州。二十三年升河南右布政使。二十四年八月,山西巡撫魏允貞追論貪肆監(jiān)司薛亨多贓,革職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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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景隆,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萬歷五年(1577年)丁丑科進士。萬歷六年,擔(dān)任南京工科給事中。曾經(jīng)鳴冤趙世卿案,并論救御史魏允貞,并因此被罷免官職。后擔(dān)任南陽縣推官、晉升為江西副使。萬歷二十一年,任陜西左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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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生卒】:1544—1585 【介紹】: 明大名府南樂人,字懋權(quán)。魏允貞弟。與無錫顧憲成、漳浦劉廷蘭均鄉(xiāng)試第一,又同舉萬歷八年進士,時稱“庚辰三解元”。授太常博士,擢吏部稽勛主事,調(diào)考功。在官砥礪名節(jié),對執(zhí)政多所糾彈。未幾卒。有《魏仲子集》。
字懋權(quán),南樂人。萬歷庚辰進士,除太常博士遷吏部稽勛主事移考功有仲子集維基
魏允中(1544年—1585年),字懋權(quán),直隸大名府南樂縣人。萬歷丙子解元,庚辰進士。官至吏部郎中。早年為諸生,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順天鄉(xiāng)試第一,為王世貞所賞識,告戒門吏稱:“非魏允中第一,無伐鼓以傳也”,與顧憲成、劉庭蘭并稱“三解元”。萬歷八年(1580)會試第三名,殿試三甲進士,授官太常博士,歷官吏部稽勛主事、考功郎。萬歷十三年(1585年),以病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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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大名府南樂人,字懋成,號云門。與兄魏允貞、魏允中并負時名,世稱南樂三魏。萬歷二年進士。官刑部郎中。
魏允孚(1548年—?),字懋誠,直隸大名府南樂縣人,民籍,官至刑部郎中。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八名,萬歷二年(1574年),會試第二百四十八名,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三名。官至刑部郎中,卒于任,年僅三十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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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脩吉(1550年—?),字允敬,號敬宇,陜西西安府同州人,民籍。丁卯鄉(xiāng)試五十六名,萬歷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三百十五名,登三甲第十九名。禮部觀政,任山東萊州府推官。擢戶部主事,三關(guān)管糧,二十四年四月山西巡撫魏允貞奏參其昏肆,被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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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0—1627 【介紹】: 明真定府高邑人,字夢白,號儕鶴,又號清都散客。萬歷二年進士。除汝寧推官。遷戶部主事,調(diào)吏部考功,歷文選員外郎。上疏陳干進、傾危、州縣、鄉(xiāng)官四大害,觸時相忌,幾獲譴。旋以病歸。再起為考功郎中。二十一年主京察,要路私人,貶斥殆盡。被嚴旨落職。名益高,與鄒元標、顧憲成海內(nèi)擬之漢朝“三君”。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繼遷左都御史。尋任吏部尚書。在官慨然以整齊天下為己任,銳意澄清,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干請。魏忠賢初頗重之,以介一中書被拒,始生惡感。故人子魏廣微入閣,三至南星門,皆拒不見。廣微恨刺骨,乃與忠賢共排南星。南星搜羅遺佚,中外方忻忻望治。四年,魏忠賢責(zé)南星等“朋謀結(jié)黨”,矯旨放歸。又誣以贓罪,削籍,戍代州卒。崇禎初謚忠毅。有《史韻》、《學(xué)庸正說》等。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夢白,高邑人。萬歷甲戌進士,除汝寧推官,入歷吏部郎中,謫判平定州。天啟初,起太常卿,歷左都御史,進吏部尚書,謫戍代州。崇禛初,賜謚忠毅,有集。維基
趙南星(1550年—1628年1月23日),字夢白,號儕鶴,別號清都散客,直隸高邑縣(今河北)人,明朝東林黨政治人物、文學(xué)家,萬歷甲戌進士。天啟間,官至吏部尚書,因不受魏忠賢拉攏,遣戍代州。崇禎時平反,追謚忠毅。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七十一名。萬歷二年(1574年)甲戌科進士,任河南汝寧府(今汝南縣)推官,治行廉平。后歷任戶部主事、吏部考功、文選員外郎。為人嫉惡如仇,因直言上疏,陳述時政四大害,觸犯時忌,乞歸鄉(xiāng)里。再起考郎中,主京察,罷黜貪官污吏,不久遭誣陷,斥為民。后來居于家鄉(xiāng)的趙南星名聲日益高漲,與顧憲成、鄒元標并稱「東林三君」,朝野請求起用趙南星的上書數(shù)以百計,但都沒有被采納。明光宗時,起為太常少卿、左都御史,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大力打擊不法官吏。天啟三年(1623年),改任吏部尚書,期間公正無私,拒絕了權(quán)貴的求官請托,另一方面又起用有清廉正直名聲、廣被百姓贊譽的正人于朝列庶位。史稱當時朝廷「眾正盈朝」、「群賢滿朝」、「中外忻忻望治」,熹宗也曾稱贊趙南星「老成清正」、「深切銓政」。宦官魏忠賢曾雅重他,在熹宗面前稱贊他是能臣,但他不接受其拉攏,反而正色警戒魏忠賢說「主上沖齡,我輩內(nèi)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終于得罪魏忠賢。大學(xué)士魏廣微是萬歷名臣魏允貞之子,趙南星向與魏允貞相熟,但因魏廣微后來諂附魏忠賢,因而嘆息說「見存(魏允貞的字號)無兒。」,又責(zé)怪魏廣微曾議論東林前輩李三才,因而使得魏廣微也深恨趙南星。后來在廷推山西巡撫時,趙南星知道謝應(yīng)祥為人清廉,于是為謝應(yīng)祥美言「沉靜有為,能稱其職」,力薦起用其為山西巡撫,但被大學(xué)士魏廣微從中作梗,并被御使陳九疇彈劾趙南星在廷推力挺謝應(yīng)祥,是為了報答謝應(yīng)祥曾經(jīng)提拔魏大中,使得熹宗對「朋謀結(jié)黨」而震怒,趙南星也因而被逼乞休請辭。御使張訥也因為其兄張樸沒有得到山西巡撫官職,而誣蔑趙南星有壞政十罪,使趙南星被削籍。閹黨后來詆毀趙南星貪贓一萬五千兩,趙南星素清貧,幸好親朋故友的捐助湊齊后,才倖幸獲釋,但仍被謫戍代州。四年后病卒。崇禎初,追贈為太子太保,追謚為忠毅。世以趙南星、鄒元標、顧憲成稱“東林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