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梁之棟,四川保寧府劍州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泰昌元年八月考選,授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巡視中城,緝獲通夷提塘官劉保。二年巡視榆關、居庸、山海等關,條陳八議:一核軍實、一增兵餉、一精選練、一申功令、一修險隘、一嚴偵探、一核撫夷、一選戰(zhàn)將。尋任遼東監(jiān)軍,三年二月巡按河南,以平妖功,賞賜金幣。遷任大理寺丞,崇禎元年起用。梁之棟家仆王承祖,張獻忠據(jù)蜀,之棟子田璧知不免,止一五歲兒名繩武,召承祖夫婦囑之曰:一線之脈盡托于汝,其善保之。梁氏一家俱遇害,承祖負繩武以逃,賊追急,遂棄己子而匿繩武巖穴間得脫。后賊復起知繩武在,欲索之,承祖又負之逃,丐食山中,及盜賊平息,為之經(jīng)營婚娶,延師以教,庚子舉于鄉(xi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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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642 【介紹】: 明廬州府無為州人,字國猷。萬歷二十九年進士。由南京刑部主事歷官貴陽知府,多惠政。升光祿卿,歸里。張獻忠部破城時被殺。
錢策(1569年—1642年),字國猷,一字靖甫,號霜松,南直隸廬州府無為州匠籍。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東寧侯焦文耀子毆殺奕客李秋,誣以盜,諸司畏勢不敢問,策按其獄,論如法,以此得名。改兵部職方司,以部民力攻漕撫,與諸賢論不協(xié),出為貴陽府知府,萬歷四十年被貴州巡撫胡桂芳參劾屑越職守,肆意妄行,遂聽調(diào)回籍。四十六年十月,以薦起升光祿寺少卿。天啟初,薰蕕雜沓,二年七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三年以京察被令致仕。六年起升南京光祿寺卿,后推操江通政少司寇,不果用。崇禎八年乙亥寇亂,有孤城善后之疏。崇禎十五年壬午(1645年)張獻忠圍廬州,城陷被執(zhí),不屈死之,贈大理寺卿,蔭一孫入監(jiān)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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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643 【介紹】: 明湖廣蘄州人,字君弼。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授臨海知縣。累遷浙江按察僉事,掌驛傳,條陳里解累民者三事。歷官廣東提學副使,遷江西布政使,以廉能稱。崇禎末家居,張獻忠破蘄州城時被殺。編有《嶺南文獻志》。
張邦翼(1571年—1643年),字君弼,號軫南,湖廣黃州府蘄州人,軍籍。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湖廣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盛著文名,授浙江臨海知縣,以廉能稱。遷南戶部主事,潔己奉公。遷廣東督學僉事,四十四年升四川參議。四十六年升浙江驛傳道副使,天啟元年升本省右參政,三年升四川按察使,備兵建昌兼攝學政。遷廣東按察使,轉(zhuǎn)江西右布政,以年老乞休。崇禎十六年癸未春,張獻忠襲蘄州,不屈而死,年七十三,祀鄉(xiāng)賢。子張效葵,中天啟甲子鄉(xiāng)試。孫張承位,中順治丁酉鄉(xiāng)試。邦翼為廣東督學時,采集粵中先哲之文,分類編次,先文后詩,起唐張九齡,迄于明之萬歷,凡二百六十余人,編刻成《嶺南文獻錄》三十二卷。又有《漢魏叢書》行海內(nèi)。乾隆四十一年賜謚「節(jié)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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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命,四川潼川州人,民籍,明末政治人物。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中式丙辰科錢士升榜三甲進士。官至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巡視兩淮鹽政。丁憂去,遺課二十一萬,為繼任御史史??侵吞。其女張氏,遂寧孝廉黃纘妻,張獻忠破城時被執(zhí),罵不絕口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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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旻,字日文,浙江嚴州府建德縣匠籍。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七名舉人,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歙縣知縣,歙地狹人稠,仰食他郡,爰鑿譚家橋新河四十里,以通米運,復筑龍王山堤以衛(wèi)民居,至今稱戴公堤。秩滿,遷儀部郎,轉(zhuǎn)河南汝寧兵備副使。時流氛日熾,洛陜川湖所在被寇,東旻躬擐甲胄,率祖寬、左良玉、陳洪范諸將與劇寇張獻忠、羅汝才、李自成等四十馀戰(zhàn),前后告捷,以僉都御史巡撫鄖陽。初,獻忠入楚,破谷城,圍光化,東旻單騎馳赴,賊乃解圍,大破于林雙溝等處,獻忠勢窮乞降,總理熊文燦主撫,東旻疏請先剿后撫,閣臣楊嗣昌左袒文燦,獻忠因得安插谷城,而東旻坐免。未幾,獻忠叛,焚襄樊,罪主撫者,文燦辭連東旻,亦被逮,后帝省東旻疏,前言盡驗,欲再用之,而東旻已病卒七日矣。當東旻被逮入都,長子茂葵追隨輦下,欲叩闕訴冤,遘病先卒,父子忠孝,海內(nèi)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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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弘業(yè)(?—一六三五),字孟擴,號行俟。順德人。明熹宗天啟元年(一六二一)舉人,官和州知州。會張獻忠入境,全家死節(jié)。事聞,贈太仆少卿。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八四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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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5 【介紹】: 明廬州府廬江人,字吉甫,一字默存。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永豐知縣。得信州學《五經(jīng)圖》石本,后由廬江知縣章達刊行。擢御史,官至江西右參政,引歸。崇禎中,農(nóng)民軍破廬江,被殺。維基
盧謙(?—1635年),字吉甫,號芳菱,南直隸廬州府廬江縣人,軍籍。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永豐令,時大仙、馬騣等陂傾廢,謙按故跡壘石為堤,引溪水以備旱涸,民食其利。擢河南道御史,巡按畿輔,境內(nèi)肅然。巡山東屯政,剔除宿弊,以廉介聞。督學順天,稱得士。天啟元年(1621年),以病告歸,三年起升江西右參政,以魏忠賢柄政,告病歸,御史倪文煥疏薦,不赴。崇禎八年,張獻忠破廬江,不屈被殺。贈光祿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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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640 【介紹】: 明貴州永寧衛(wèi)人。萬歷三十五年進士。崇禎元年,累官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招撫鄭芝龍。擢總督兩廣軍務兼廣東巡撫,用鄭芝龍平廣東海盜劉香等。十年,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陜西、湖廣、四川軍務。自知兵力不足以制農(nóng)民軍,乃以撫助剿。次年,受張獻忠、羅汝才等降。十二年,張、羅再起,文燦因此被逮處死。
熊文燦(1575年—1640年),字大濛(一說大蒙),號心聞,貴州永寧衛(wèi)(今四川敘永)軍籍四川瀘州人。官至兵部尚書,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陜西、湖廣、四川軍務。因圍剿張獻忠不力,被崇禎帝下獄處死。貴州永寧衛(wèi)學生,萬歷三十四年中貴州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登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名,廷試三甲七十四名進士。戶部觀政,授黃州府推官,遷禮部主事,升郎中。出封琉球還,擢山東左參政,歷官山西按察使,山東右布政使。丁憂歸里,從此徙家蘄水。崇禎元年(1628年),熊文燦就職福建巡撫,鄭芝龍由廈門攻銅山,文燦招降芝龍,任命為海防游擊。因討海賊李魁奇、劉香有功,為楊嗣昌所薦。文燦提出“五難四不可”,竭盡推托,崇禎仍委以大任。崇禎十年(1637年)四月,熊文燦任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代王家禎總理南畿、河南、山西、陜西、湖廣、四川軍務。后楊嗣昌建言「四正六隅、十面張網(wǎng)」之策,增兵餉大半,圍剿農(nóng)民軍,“隨賊所向,專任剿殺”。初期此舉頗見成效。文燦督主軍務后,明軍連打勝仗,農(nóng)民起義陷入低潮,張獻忠、羅汝才亦在其中。崇禎十一年(1638年)五月,張獻忠詐降于熊文燦。張獻忠投降后,名義上是歸順明朝,實際是向熊文燦催索餉銀,屯兵數(shù)萬于谷城,伺機而動。崇禎十二年(1639年)五月初九日,張獻忠重新反叛,一路勢如破竹,占領谷城縣城,知縣阮之鈿服毒自盡。五月二十三日,獻忠抵房縣,同羅汝才、白貴、黑云祥等部會合,遂占領房縣,郝景春被處死。文燦令左良玉、羅岱率兵進剿,張獻忠、羅汝才在播箕寨兩山之間設下埋伏,良玉中計大敗,士卒死者一萬多人。熊文燦因此被崇禎帝定為“私通”罪,入詔獄。崇禎十三年(1640年)十月,棄市。后崇禎遺兵部尚書楊嗣昌督軍進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