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19 【介紹】: 明湖廣安陸人,字平甫。劉洪子。正德六年進(jìn)士,授行人。十四年,諫武宗南巡受杖死。維基
劉概(?—1519年),字平甫,湖廣都指揮使司安陸衛(wèi)(今湖北省鐘祥市)人。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湖廣鄉(xiāng)試第六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jìn)士。授行人。明武宗南巡之爭時(shí),因進(jìn)諫勸阻而被罰杖刑而亡。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明世宗即位,追贈監(jiān)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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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9 【介紹】: 明江西鄱陽人,字伯獻(xiàn)。正德九年進(jìn)士,授行人司副。十四年,武宗將南巡,上疏陳十不可。帝怒令跪闕下五日,加桎梏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下錦衣衛(wèi)獄杖死。維基
余廷瓚(?—1519年),字伯獻(xiàn),江西饒州府鄱陽縣人。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jìn)士,授行人司行人,后累升至司副。明武宗南巡之爭中,當(dāng)時(shí)禮部、兵部官員紛紛進(jìn)諫,余廷瓚以率領(lǐng)行人司官員陳述不可巡游,其奏摺單獨(dú)被通政司扣留。幾天后,各位官員已被罰跪,其疏才上。武宗讀后更怒,對其懲罰尤其嚴(yán)格。余廷瓚在杖刑后身亡。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詹軾、劉槩、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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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6—1519 【介紹】: 明福建長樂人,字質(zhì)夫,號石峰。正德十二年進(jìn)士。官大理評事。以諫武宗南巡,被杖死。維基
林公黼(1476年—1519年),字質(zhì)夫,號石峰,福建福州府長樂縣人,民籍,同進(jìn)士出身。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五名。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一百二十名,三甲第八十五名進(jìn)士。吏部觀政,授大理寺左評事。明武宗南巡之爭時(shí),大臣諫南巡者,均被罰跪在宮闕前,奸臣又每日以危言恫喝,聽聞的人都感到惴惴不安。戶部官員不敢上疏,工部的進(jìn)諫者只有三人,大理寺中卻全員進(jìn)諫,所以武宗對其十分氣憤。林公黼體弱,施廷杖后即因創(chuàng)傷而死。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槩、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嘉靖初贈太常寺丞。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朝廷追謚忠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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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1—1519 【介紹】: 明廬州府巢縣人,字崇德。正德十二年進(jìn)士,除行人,篤學(xué)敦行??故柚G武宗南巡,廷杖死。維基
李紹賢(1481年—1519年),字崇德,直隸泗州衛(wèi)軍籍巢縣人。正德二年(1507年)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四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十名,三甲第四名進(jìn)士。戶部觀政,授行人。明武宗南巡之爭時(shí),因上疏勸阻,被施杖刑而身亡。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槩、孟陽、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嘉靖初,追贈監(jiān)察御史。崇禎十七年(1644年),安宗朝廷追謚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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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6—1519 【介紹】: 明應(yīng)天府江寧人,字孟循,號味淡。正德九年進(jìn)士。授工部主事,榷木荊州,下令減稅。十四年與同官上疏乞罷巡幸,極言江彬怙權(quán)倡亂。帝怒,下詔獄廷杖四十,二日后死。維基
何遵(1486年—1519年),字孟循,別號味淡子,直隸應(yīng)天府江寧縣(今江蘇省南京市)人,同進(jìn)士出身。何遵家貧,何遵不愿父親經(jīng)商之命,選擇讀書。正德九年(1514年),登進(jìn)士。吏部尚書陸完聽聞其名,命其子弟跟從學(xué)習(xí)。十一年授工部營繕?biāo)局魇?,明年在荊州榷木,期間減少開支,不貪污一錢。正德十四年(1519年),武宗以進(jìn)香東岳為由,意欲南巡。何遵抗議道:“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藉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意指朱宸濠有謀反之意。諸位權(quán)倖看到此疏后扣下不上報(bào)。當(dāng)時(shí),黃鞏已經(jīng)得罪,何遵再與同僚林大輅、蔣山卿上疏請求罷南巡,并稱江彬怙權(quán)倡亂,請求黃鞏無罪寬恕。明武宗大怒,下何遵入詔獄,廷杖四十。因創(chuàng)口甚大,肢體俱裂,兩天后就去世,時(shí)年三十四歲。兵部員外郎陸震、兵部主事劉校、大理寺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槩、孟陽、李紹賢、李惠、王翰,刑部照磨劉玨等十馀人同死于廷杖。世宗即位,贈奉議大夫尚寶司卿。崇禎十七年(1644年),福王朝廷追謚忠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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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江西玉山人,字汝約,號燕峰。正德十二年進(jìn)士。授刑部主事。嘗諫武宗南巡,嘉靖初復(fù)抗疏言大禮,先后被廷杖。官至刑部侍郎。卒年六十五。維基
詹瀚(1488年—1552年),字汝約,號燕峰,江西廣信府玉山縣人,正德丁丑進(jìn)士,官至刑部侍郎。江西鄉(xiāng)試第十二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會試七十四名,廷試二甲四十一名二甲進(jìn)士,都察院觀政,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南巡之爭時(shí),與侄詹軾一同進(jìn)諫,并受杖刑。詹軾死后,詹瀚為其喪葬歸養(yǎng)。嘉靖年間,官至刑部郎中,詹瀚在大禮議中再授杖刑。每逢陰雨,舊傷疼痛時(shí),便稱:「吾無愧敬之地下,足矣?!?。十一年(1532年)三月由刑部四川司郎中出為湖廣按察司副使,升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十七年七月升本省按察使,十八年閏七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十八年十月升浙江左布政使,二十一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未及蒞任,被論罷歸。二十五年三月起復(fù),調(diào)任總理河道右副都御史,二十六年四月升刑部右侍郎,二十七年七月進(jìn)左侍郎,二十八年三月被彈劾致仕。歸家四年而卒,年六十五歲。著有《比部集》、《浙東集》、《振羙堂集》、《治河奏議》、《致政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