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莊學和(1712年4月5日—1792年10月16日后,康熙五十一年二月三十日-乾隆五十七年九月),字介南,又字小鶴,號芝園。江蘇省蘇州府長洲縣(今屬蘇州市)人,祖籍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詩人。乾隆元年(1736年)由蘇州郡庠生中式丙辰恩科江南鄉(xiāng)試舉人。考取內(nèi)閣中書。乾隆十年(174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會魁,殿試第三甲第十六名同進士出身。六月,分發(fā)刑部學習主事。七月,授刑部湖廣司主事。兼充會典館、律例館纂修。十三年(1748年)正月,欽差以刑部主事隨同兵部尚書班第、吏部員外郎阿桂前往四川協(xié)助辦理進剿大金川軍務(wù)。十四年(1749年)九月,四川總督策楞認為莊學和「才識明敏,辦事勤慎」,奏請補授為龍安府知府。十月,乾隆帝令先署理試用龍安府知府。十五年(1750年)五月,經(jīng)總督策楞奏請,調(diào)任雅州府知府。誥授中憲大夫。二十三年(1758年),調(diào)任保寧府知府。于閬中縣城東盤龍山麓治平園址(今閬中東風中學)重建錦屏書院,推行教化,人文蔚起。二十五年(1760年)離任。二十七年(1762年)十月,前任南部縣知縣王訓赴都察院呈控四川布政使、按察使等「欺罔徇私、朋比為殃」,都察院參奏請旨飭交刑部查審,莊學和被波及彈劾在任期間「濫捐濫罰」,輿論惋惜。二十八年(1763年)一月,四川總督開泰、布政使吳士端因莊學和、王訓案中未先察覺且承審官刑部侍郎覺羅阿永阿、葉存仁發(fā)生疏漏而自劾。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九月卒于鄉(xiāng),年八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