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句因包含“驪山”,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驪山
第 6 句因包含“重光”,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重光
第 11 句因包含“南宮”,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南宮
第 12 句因包含“薇垣”,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薇垣
第 22 句因包含“椒房”,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椒房
第 6 句因包含“重光”,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重光
第 11 句因包含“南宮”,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南宮
第 12 句因包含“薇垣”,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薇垣
第 22 句因包含“椒房”,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椒房
嘉善大夫,同知敦寧府事閔公墓碣銘 明 · 姜希孟
四言詩 押陽韻 出處:私淑齋集卷之七
公諱孝悅。字誠甫。驪州人。贈右議政閔大生之第三子。高麗侍中閔漬之后也。公年二十五。中司馬試。是年五月。世宗幸太學(xué)。親試士。公中第二名。即賜袍笏。游街呵喝。還家則家人初不知也。授宗簿寺直長。明年庚戌。拜司憲監(jiān)察。冬。朝京師。辛亥。拜吏曹佐郎。壬子。轉(zhuǎn)禮曹佐郎。癸丑。拜司諫院獻(xiàn)納。俄遷刑曹正郎。未幾。拜兵曹正郎。因事見罷。居鄉(xiāng)者十馀年矣。某甲。復(fù)敘為奉常寺少尹。累遷至判通禮院事。某甲夏。升拜僉知中樞。公尊公老于南陽。乞郡連拜水原,仁川府使。某甲。升同知敦寧府事。階加嘉善。某甲。公以年滿七十辭職。上遣內(nèi)翰還其狀。不允。壬寅秋。感疾。九月己亥。卒于正寢。享年七十有八。冬十月二十五日庚寅。窆于廣州下西村修理山南麓御苑里先塋之側(cè)。與夫人李氏并葬焉。夫人。兵曹正郎安柔之女也。世系子孫之次。詳載議政公碑文。公天性溫雅。不喜紛華。飲食衣服。每與人共之。居計淡素。處之怡然。親戚故舊。死葬婚嫁。必相佐助。孝誠老而不衰。好學(xué)晚而尤篤。左右圖書。蕭然無所營。詩文往往為人膾灸。此公平生終始之大略也。希孟于戊午春。承先君之命。學(xué)詩于公。公待之猶子侄。遂有死生之分。公子泮。娶吾表從妹。有兄弟之義。請銘于余。銘其敢辭。銘曰。
驪山蒼蒼,驪水泱泱。
有閔大姓,世顯于鄉(xiāng)。
侍中毓慶,奕世重光。
公承祖烈,早捷文場。
揚歷清要,令聞令望。
南宮校禮,薇垣抗章。
墨曹夏官,出入翱翔。
中罹微譴,謝事退藏。
十年幽居,山高水長。
再蒙天恩,尹于太常。
終入樞密,寵冠椒房。
公遜克讓,惟德是將。
位不滿能,疇敢不傷。
御苑之原,風(fēng)水儲祥。
刻銘玄扃,銘示無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