覯痻篇乙 其十一 清末 · 葉昌熾
七言律詩
縣賁父誄大書幢,吊赗臨軒遣使艭。
阮瑀能文為記室,韓宣觀禮到宗邦。
但聞丹旐歸神戶,未擲金錢卜客窗。
似此揚(yáng)湯求止沸,纖兒能得幾回撞。
⑴ 顧彥聰:日本使館書記官小山彬被戕于東堂胡同。郭則沄:言拳匪與董軍協(xié)攻使館,德使克林德、日本書記官杉山彬先后于途次被戕。后來分遣謝唁專使,且建直林德牌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