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租詩 明 · 朱瞻基
押真韻 出處:明詩紀事 甲簽·卷一(上)
官租頗繁重,在昔蓋有因。
而此服田者,本皆貧下民。
耕作既勞勤,輸納亦苦辛。
遂令衣食微,曷以贍其身。
殷念惻予懷,故跡安得循。
下詔減十三,行之四方均。
先王親萬姓,有若父子親。
茲惟重邦本,豈曰矜斯人。
《實錄》:宣德七年,三月庚申,敕諭行在部院:「近年百姓稅糧,遠運艱難,官田糧重,艱難尤甚。自宣德七年為始,但系官田塘地,稅糧不分古額近額,悉依五年二月敕諭恩例減免,中外官不許故違?!?span id="g2kesia" class='bold'>辛酉,上退朝,禦左順門,謂尚書胡濙曰:「朕昨以官田賦重,百姓苦之,詔減十之三,以蘇民力。嘗聞外間有言,朝廷每下詔蠲租稅,而戶部皆不準,甚者文移戒約有司,有勿以詔書為詞之語。若果然,則是廢格詔言,壅遏恩澤,不使下流,其咎若何?今減租之令務在必行。《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挥凶釉唬骸?span id="24asjyp" class='bold'>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卿等皆士人,豈不知此。朕昨有詩述此意,卿當體念勿忘也?!?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