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
綜合
詩話
詞話
古籍檢索
類書集成
查詢
詩詞
典故詞匯
對仗詞匯
詞譜
曲譜
詩詞地圖
登錄
韻典
平水韻
詞林正韻
中原音韻
中華通韻
校注
律詩校驗
詞格校驗
曲格校驗
對聯校驗
自動箋注
課堂
律絕創(chuàng)作
填詞入門
公開課
學習指南
其它
簡繁轉換
詩社
典故
金木誅
《莊子》雜篇·卷十上《列禦寇》
為外刑者,金與木也;為內刑者,動與過也。宵人之離外刑者,金木訊之;離內刑者,陰陽食之。夫免乎外內之刑者,唯真人能之。
例句
不即金木誅,敢不識恩私。
韓愈
瀧吏
粵公網安備44010402003275
粵ICP備17077571號
關于本站
聯系我們
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