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舍(814年) 中唐 · 元稹
押詞韻第十部 創(chuàng)作地點:湖北省荊州市
引用典故:一襦五褲
楚俗不理居,居人盡茅舍。
茅苫竹梁棟(茅苫:編成片狀以覆蓋屋頂之草席。),茅疏竹仍罅。
邊緣堤岸斜,詰屈檐楹亞(亞:低。低垂。張相《詩詞曲辭匯釋》卷五:“亞,猶低也;俯也?!保?/span>。
籬落不蔽肩,街衢不容駕。
南風(fēng)五月盛,時雨不來下。
竹蠹茅亦乾,迎風(fēng)自焚灺(焚灺:燃燒。灺,馀燼?!?span id="rnvskmz" class='bold'>說文·火部》:“灺,燭燼也?!睘拢?span id="q6ysl6x" class='bold'>蜀本作“化”。)。
防虞集鄰里,巡警勞晝夜。
遺燼一星然,連延禍相嫁。
號呼憐(原作“鄰”,據(jù)蜀本、楊本、董本、馬本、全詩改。)谷帛,奔走伐桑柘。
舊架已新焚,新茅又初架。
前日洪州牧(韋大夫丹),念此常嗟訝。
牧民未及久,郡邑紛如化。
峻邸儼相望,飛甍遠(yuǎn)相跨。
旗亭紅粉泥,佛廟青鴛瓦(去聲)。(“前日”八句:《新唐書·韋丹傳》(卷一九七):“(元和二年)徙為江南西道觀察使,……始,民不知為瓦屋,草茨竹椽,久燥則戛而焚。丹召工教為陶,聚材于場,度其費(fèi)為估,不取贏利。人能為屋者,受材瓦于官,免半賦,徐取其償。逃未復(fù)者,官為為之。貧不能者,畀以財,身往勸督?!?span id="u910ium" class='bold'>飛甍,甍之兩端揚(yáng)起,有飛舉之勢,故曰飛甍。旗亭,酒樓懸旗為酒招,故稱。青鴛瓦,黑色之屋瓦,一俯一仰,如鴛鴦然,故稱。瓦,蜀本、楊本、全詩下有“去聲”)。
斯事才未終,斯人久云謝。
有客自洪來,洪民至今藉。
惜其心太亟,作役(一作后)無容暇。
臺觀亦已多,工徒稍冤咤(冤咤:因有所不滿而抱怨。)。
我欲他郡長,三時務(wù)耕稼(三時:指春、夏、秋三季農(nóng)作之時?!?span id="y8a87os" class='bold'>左傳·桓公六年》:“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民和年豐也?!?span id="xl829p0" class='bold'>杜預(yù)注:“三時,春、夏、秋?!保?/span>。
農(nóng)收次邑居,先室后臺榭。
啟閉既及期(啟閉:古代稱立春、立夏為啟,立秋、立冬為閉。《左傳·僖公五年》:“凡分、至、啟、閉,必書云物,為備故也。”杜預(yù)注:“啟,立春,立夏;閉,立秋,立冬?!保?/span>,公私亦相借。
度材無強(qiáng)略(略:掠奪,強(qiáng)取?!?span id="ygi8m86" class='bold'>方言》卷二:“略,強(qiáng)取也。”),庀役有定價(庀役:雇用工匠、役夫。)。
不使及僭差(僭差:僭越失度。僭,原作“潛”,據(jù)蜀本、楊本、全詩、胡本、何焯校改。),粗得禦寒夏。
火至殊陳鄭(“火至“句:失火時不禍及鄰家,損失與陳、鄭迥異。《左傳·昭公十七年》:“若火作,其四國當(dāng)之,在宋、衛(wèi)、陳、鄭乎?宋,大辰之虛也;陳,大皞之虛也;鄭,祝融之虛也。皆火房也?!l(wèi),顓頊之虛也,故為帝丘,其星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灶言于子產(chǎn)曰:‘宋、衛(wèi)、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產(chǎn)弗與。”),人安極嵩華(“人安”句:意謂居陶瓦之屋,風(fēng)雨不動,安如嵩山、華山。嵩華,嵩山與華山之并稱。杜甫《茅屋為秋風(fēng)所破歌》:“風(fēng)雨不動安如山”。)。
誰能繼此名,名流襲蘭麝。
五褲有前聞(五褲:據(jù)《后漢書·廉范傳》,廉范字叔度,為蜀郡太守,政治清明,百姓富足。舊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災(zāi),而更相隱蔽,燒者日屬。范乃毀削先令,但嚴(yán)使儲水而已。百姓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來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褲?!贝酥?span id="ib9htb4" class='bold'>官吏惠施于民之德政。),斯言我非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