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士阿桂等奏另籌引河攔壩工程詩以志事(乾隆己亥) 清 · 弘歷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御制詩四集卷五十六
昨秋河決豫,時和儀封二。
時和幸合龍(時和驛漫口塞而復開者再至十一月杪始得合龍),儀封功未遂。
將成每致變,因為袖壩勢(儀封漫口于時和驛未合龍時先已堵閉及時和之工甫蝬而儀封復潰且其口門水深七八丈溜勢甚急工埽難施因籌兜袖之法令兩壩頭一展一收外層包過內(nèi)層數(shù)丈俾成回溜之勢或可于兩袖相距間乘勢合龍因寄諭相商司事者皆以為可乃所作壩頭單薄難禦急沖以故工仍不就)。
袖壩惜復薄,刷底波沖潰(葉)。
去歲呈圖時,朱筆曾標記。
引河宜取直,不應為惜費。
而時工已興,漫口下開暨。
埽乃受波激,屢激屢沖廢(葉于去冬披閱進到河圖以所開引河之地不得形勢曾其上游用朱筆標識并諭以若初時即就此處挑挖引河雖工大費多而事或可早蕆乃專就地近工小起見所費雖覺稍省今前工盡成虛擲恐其費更不止于此已而果然)。
高晉稱知河,以此慚恚致(高晉素暗河工特命攜南河熟于工作者赴豫堵筑漫口乃屢筑屢開高晉亦幾于無策因而慚恚成疾遂至不起為之悼惜然于事究無補也)。
嗟哉喪良臣,?亦無濟事。
熟思事體大,任此資忠智。
守侗(袁)及立德(姚),恐或無定志。
因命阿桂往,鎮(zhèn)靜集眾思(高晉既沒在工更無可恃之人袁守侗本未習河防姚立德亦鮮有定見因遣阿桂馳往令其集思廣益以冀成事)。
正值河復決,因議改弦治。
引河移就上,朱筆曾標地(阿桂閱視工所以現(xiàn)開引河在決口之下不能掣溜必須于上游澤地另開引河方可得勢因親往履勘議于十堡施工另挑使大溜自西來注即先趨引河自不至復遍南岸漫口方易蕆事其地即去冬于圖內(nèi)朱筆標識處也)。
慮因遵旨為,然實無別計。
其費雖倍昔,惟期事有濟。
較屢塌所失,其省亦不啻。
為期與以寬(余以舊工既屢筑不就不可不解弦更張悉如阿桂所議行仍諭以引河宜挑挖寬深壩工宜幫培堅闊其兜袖壩頭尤宜加厚使可抵激溜而致回瀾雖多費亦所不惜且予以兩月期限庶得實力妥為一舉集事),前鑒莫輕試。
南望繾遙心,永言識吾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