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shí)帝王在臣屬奏章上批個(gè)“可”字。表示允準(zhǔn)可行。
《三國志·魏志·明帝紀(jì)》“是時(shí),大治 洛陽宮 ,起 昭陽 、 太極殿 ”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帝常游宴在內(nèi),乃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dāng)畫可?!?span id="m66jcy1" class="book">《
資治通鑒·魏明帝青龍三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畫可,畫從其所奏?!?span id="uykzqkc" class="book">《
新唐書·高宗三女傳》:“朝廷大政事非關(guān)決不下,間不朝,則宰相就第咨判,天子殆畫可而已?!?宋
沈括 《夢溪筆談·故事一》:“本朝要事對稟,常事擬進(jìn)入,畫可然后施行,謂之‘熟狀’?!?/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