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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合議(合議)
共同商議。 漢 趙曄 吳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傳:“ 光 欲謀殺 王僚 ,未有所與合議?!?宋 王禹偁 《鄉(xiāng)老獻賢能書賦》:“合議於眾寡,定謀於耉老?!?艾明之 《雨》:“他們已經(jīng)暗暗合議好,要把 季阿鏡 請去一起吃飯的?!?/div>
《國語辭典》:合議庭(合議庭)  拼音:hé yì tíng
為「獨任庭」之相對概念。指有三人以上之法官出庭共同審理訴訟案件,稱為「合議庭」。一、二審法院的合議庭,都由三位法官組成,以庭長為審判長,庭員一人為受命法官,另一庭員為陪席法官;三審法院的合議庭則由五位法官組成,包括一位審判長和四位法官。
《國語辭典》:合議制(合議制)  拼音:hé yì zhì
為「獨任制」之相對概念。法院審判案件,如由三名(或五名)法官共同行使裁判權者,即為合議制。除地方法院第一審訴訟程序、高等行政法院簡易訴訟程序、智慧財產(chǎn)法院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及行政訴訟簡易程序是采行獨任制審判以外,其他審判程序均是以采行合議制審判為原則。
《漢語大詞典》:衙會(衙會)
官衙集合議事。 唐 韓愈 《韓府君墓志銘》:“﹝司録 韓紳卿 ﹞事故宰相 崔圓 。 圓 狎愛州民 丁 某,至顧省其家。后大衙會日,司録君趨以前,大言曰:‘請舉公過,公與小民狎,至至其家,害於政?!?/div>
《國語辭典》:陪席推事  拼音:péi xí tuī shì
合議審判時,除審判長外,其他參與審判的推事均稱為「陪席推事」。
《國語辭典》:評議會(評議會)  拼音:píng yì huì
以交換意見、決定方針為目的合議機關或會議。如:「市政評議會」。
《國語辭典》:委員制(委員制)  拼音:wěi yuán zhì
一個機關的事權或最高決策權,委交若干人組成合議體來共同負責者,稱為「委員制」。如議會、各種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