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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黃埔條約(黃埔條約)  拼音:huáng pǔ tiáo yuē
清道光二十四年(西元1844年),清廷遣耆英與法國代表在黃埔所訂的通商章程。允許法國人在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個通商口岸自由居住、往來與通商。
《國語辭典》:東三省事宜條約(東三省事宜條約)  拼音:dōng sān shěng shì yí tiáo yuē
光緒三十一年,清廷與日簽訂的條約。其重要條款有中國承認俄國讓與日本在滿洲的權(quán)利、東北加開商埠十六處、安東至奉天鐵路歸日本經(jīng)營十五年、中日合采鴨綠江右岸木材。自此,日本勢力正式進入東北。
《國語辭典》:華興會(華興會)  拼音:huá xīng huì
光緒二十九年(西元1903)留日學生黃興與宋教仁等革命志士因痛憤清廷的昏庸無能,起而成立的革命團體。光緒三十一年(西元1905)與興中會、光復會合組成中國革命同盟會。
《國語辭典》:保路風潮(保路風潮)  拼音:bǎo lù fēng cháo
西元一九一一年五月,清廷采用盛宣懷建議,將各省民辦鐵路收歸國有,并把筑路權(quán)賣給美、英、德、法四國銀行團,引起湖北、湖南、廣東、四川各省人民的強烈不滿,而紛紛掀起保路運動。此一反對運動后雖遭清廷的鎮(zhèn)壓,但已陸續(xù)擴展至四川各地,而成為武昌起義的前奏。
《國語辭典》:北京條約(北京條約)  拼音:běi jīng tiáo yuē
清咸豐十年(西元1860),因清廷有意毀棄《天津條約》,英法聯(lián)軍再度北上,攻入北京,是年簽下《北京條約》。條約內(nèi)容為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銀八百萬兩,并割讓九龍半島于英。另外開瓊州、潮州、臺灣、淡水、鎮(zhèn)江、九江、漢口、登州、牛莊、天津為口岸,且享有內(nèi)河航行權(quán)及內(nèi)地游歷權(quán),允許傳教士自由傳教。俄國亦藉此得外興安嶺以南、烏蘇里江以東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