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上古有象刑,即以異常的衣著象征五刑表示懲誡。犯人穿著特殊標志的衣冠代替刑罰,稱為“畫衣冠”。
《慎子·逸文》:“ 有虞 之誅,以幪巾當墨,以草纓當劓,以菲履當刖,以艾韠當宮,布衣無領當大辟……畫衣冠,異章服,謂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漢 桓寬
《鹽鐵論·詔圣》:“ 唐 虞 畫衣冠非阿, 湯武 刻肌膚非故,時世不同,輕重之務異也?!?span id="ckiccki" class="book">《
后漢書·酷吏傳論》:“古者敦庬,善惡易分。至於畫衣冠,異服色,而莫之犯?!?明
宋濂 《畫原》:“至於辨章服之有制,畫衣冠以示警飭……又烏可以廢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