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青州府益都人,字季卿,號??陽。萬歷二十六年殿試第一。官修撰,分校禮闈,典試江南,所選士后多為名臣。官至禮部尚書,忤魏忠賢,削籍。有《??山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季卿,益都人。萬歷戊戌賜進士第一,除修撰累官禮部尚書贈太子太保有??山集維基
趙秉忠(1573年—1626年),字季卿,號??陽,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明末狀元、政治人物。趙秉忠生于明神宗萬歷元年(1573年),十五歲補府學生。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舉山東鄉(xiāng)試第九名,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聯(lián)捷一甲第一名進士(狀元)。 授翰林院修撰。歷任侍讀學士、禮部侍郎,官至禮部尚書。明熹宗天啟二年(1622年)被黃尊素彈劾去職。天啟六年(1626年)去世。明思宗崇禎三年(1630年)追復原官,贈太子太保,賜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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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秉忠(?—1637年),字行甫,號賚國,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城西人。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任寧波司理,明敏清慎,折獄片言,上官咸重之。天啟四年甲子(1624年)分校秋闈,得解元翁鴻業(yè),聯(lián)魁南宮廷試傳臚,時服其藻鑒。寧波有翠巖,距郡一舍,遇陰雨輒有鬼祟出虐行人,時郡邑官皆信以為鬼,忠至,獨曰:非鬼也,是必賊偽托耳。責丁壯勒限擒獲,不匝月果獲賊十馀人,聞者驚為龍圖再世。先后攝郡及鄞、慈溪二邑篆,每決事案牘日盈尺。忠剖晰食頃間,咸服明允。于徵收盡革火耗,或一二羨馀,盡捐付學宮貿(mào)用,以賑寒士。會直指委查盤杭州,時值歲祲,杭州會城也,胥吏尤奸猾,不敢究詰,忠至,為清積歲侵漏弊,立追所乾沒,糴粟賑饑民,咀德者億萬。奏最,行取禮曹,尋給假,遭忌者議沮。崇禎七年(1634年)復出為袁州府司理,廉明亦如寧波時,而簡靜過之。九年循資擢戶部主事,忠是時宦情甚淡,歸憩林泉,不欲赴。會歲丙子(1636年),婺邑告饑,豫章惡少屢遏糴,鄉(xiāng)民坐困無所告,忠惻然,攜子幾先單舸之饒州,為通米艘數(shù)千,命子星夜督達婺源,又致書江右上官,請弛禁和糴,桑梓咸賴以全活。隨北赴版曹,以勤瘁卒于郎署,聞者皆揮涕嘆服,祀寧波府名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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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秉謙(?—1639年),字益之,號克齋,南直隸松江府青浦縣人。本姓孫,出身廝役。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都察院觀政,五年授福建建陽知縣,崇禎元年大計,舉卓異,調(diào)繁浦城,保留原任。三年本省同考,遼餉紀錄。四年大計,復舉卓異,留部考選,欽取南京福建道御史,五年丁憂。九年復除湖廣道御史,巡按陜西,貪婪暴虐。崇禎十一年還鄉(xiāng),十二月回北京,被人彈劾,走至齊河縣時被逮捕。經(jīng)過濟南時,恰逢清兵圍攻濟南,城破由于舍人施普告發(fā),遂與押解他的官校一同被殺。他的仇家楊尚能不知他已死,又去擊登聞鼓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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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秉鑒(16世紀—17世紀),字紫珍,南直隸蘇州府吳縣人。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聯(lián)捷癸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升員外郎,四十六年典試廣東。晉郎中,十二月出守荊州府。天啟二年(1622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崇禎四年(1631年)升浙江右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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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約1625 【介紹】: 明徽州府歙縣人,字兆豫。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授鄞縣知縣,以廉能征為御史。天啟元年首論君臣虛己奉公之道,力頌熊廷弼保守危疆之功。后以忤魏忠賢,謫官家居,憂憤而卒。維基
江秉謙(1580年—1625年),字兆豫,號瞻城,南直隸徽州府歙縣(今安徽省歙縣)人,民籍,萬歷進士,官至監(jiān)察御史。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應天鄉(xiāng)試第八十二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聯(lián)捷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一名,第三甲第三十五名進士。工部觀政,授浙江寧波府鄞縣知縣,四十年任本省同考,四十四年行取留部。四十六年考選,授山西道監(jiān)察御史。天啟初,沈陽失陷,朝士多思熊廷弼,江秉謙力頌廷弼保疆之功,得罪兵部尚書張鶴鳴。后又與惠世揚、周朝瑞等上疏詆中官劉朝及客氏,免官家居。聞魏忠賢亂政,憂憤卒。崇禎初,追復原官,崇祀鄉(xiāng)賢祠?!?a target='_blank'>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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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2 【介紹】: 明浙江慈溪人,字秉圭。崇禎元年進士。歷知南安、侯官二縣,累遷河間兵備僉事,升參議。清兵攻河間,珽堅守。城破,一門十四人悉被殺。維基
趙珽(?—1642年),字秉圭,浙江慈溪縣(治今浙江鎮(zhèn)海西北)人。明末政治人物。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知福建南安縣、侯官縣,遷河間兵備僉事。崇禎十五年(1642年),清兵入關襲擾,迫近河間。趙珽與知府顏胤紹、同知姚汝明、知縣陳三接等堅守。破城身死。贈太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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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43 【介紹】: 明遼東泰寧左衛(wèi)人。崇禎四年武進士。累官天津參將。十六年,扶父柩歸,過臨清,適清兵大至,巷戰(zhàn)終日,矢盡,被執(zh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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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道行(1585年—?),字秉素,四川敘州府宜賓縣人。生于萬歷乙酉年(1595年)六月十一日辰時。萬歷四十三年(1618年)乙卯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乙丑科進士,授中書舍人,崇禎三年考選,授吏部主事,歷稽勛司、驗封司、考功司,五年三月升考功司員外郎,調(diào)文選司員外郎,九月升稽勛司郎中。后定居高縣,崇禎十七年甲申,張獻忠入蜀,逃至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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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9 【介紹】: 明安慶府桐城人,字含之。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歷福建參政,與平???。崇禎中為山東布政使。十二年初,清兵破濟南,擐甲巷戰(zhàn),中箭死。維基
張秉文(1585年—1639年),字含之,號鐘陽,直隸桐城縣(今屬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山東左布政使。清軍破濟南,張秉文力戰(zhàn)殉國。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秉文考中庚戌科進士,授浙江歸安縣知縣,不久調(diào)徽州府教授,四十年升國子監(jiān)助教,四十二年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四十七年(1619年)出為江西撫州府知府。天啟二年(1622年)二月由知府升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守饒南九江道,丁憂歸。六年(1626年)五月起補湖廣副使、備兵鄖襄,十一月升福建布政使司右參政、建南道,歷官廣東按察使,崇禎九年(1636年)擢山東左布政使。崇禎十一年冬(1639年),清軍入關騷擾,攻破數(shù)十州縣,張秉文于濟南指揮抗擊,次年正月二日殉難。妻方氏、妾陳氏投大明湖殉節(jié)。朝廷追贈太常寺卿,方氏贈一品夫人,并于大明湖畔立張公祠。清乾隆年間追賜謚忠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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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從魯(?—1646年),字秉禮,別號金堂,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萬歷三十一年癸卯科鄉(xiāng)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河南南陽縣知縣。左遷江西按察司知事,升福建某縣令。擢刑部貴州司主事,轉(zhuǎn)工部虞衡司主事。奉敕提督湖廣紫荊關,以剛直觸忤權貴,降職為長蘆鹽運司運判。后調(diào)任都察院經(jīng)歷,升為兵部武庫司員外,遷任本部車駕司郎中。出任四川布政司右參議,分守上川南道。不久,以養(yǎng)病歸山陰州山故里。順治元年(1645),魯王在紹興監(jiān)國,禮部侍郎王思任薦之,授通政使司左參議。監(jiān)國魯元年丙戌(1646)六月丙子朔,江上兵潰,二十八日,清兵破義烏,浙東不守,從魯年已八十,野服避居入山;誓不薙發(fā),設棺于庭曰:“有蹤跡我者,即蓋棺!”不久病重,沐浴后正衣冠含笑入臥棺中,命家人蓋之,遂氣絕。初,從魯兄吳從義知長安縣,城陷投井死。從魯臨命時曰:『吾恐有愧于吾兄也』。魯王賜謚曰襄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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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秉乾(16世紀—17世紀),字元甫,湖廣荊州府江陵縣人。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成進士,選庶吉士。天啟中,魏忠賢用事,力請終養(yǎng)。家居七年,與諸同志為文酒之會,絕口不道時事。崇禎初,以清望擢用,歷經(jīng)筵講讀,晉宮詹,以勞瘁終。贈禮部尚書,蔭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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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秉清(17世紀—17世紀),字惟乾,江西饒州府浮梁縣勸義都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馮秉清個性剛直方正、慷慨有氣節(jié),是天啟年間的歲貢,擔任東鄉(xiāng)訓導,每天和艾南英討論儒學;崇禎六年(1633年)中舉人,署官開化教諭,曾在縣學遷城北時指出知縣應該住在學宮,并在內(nèi)修葺一室在內(nèi)讀書,朝夕與諸生談論文藝,建尊經(jīng)閣、刻鳳山大社,寫下《周易合藝》發(fā)布,又捐款購買《五經(jīng)》、《性理》、《綱鑒》二十多種書收藏學舍,以及增置學田。十年(1637年)他赴京參加會試,行李蕭然,不久成進士,獲授南雄推官,十二年(1639年)鄉(xiāng)試分房稱為得人;改任嚴州,革除織造的陋習,盤查全浙時平息積獄、界定善惡、興辦學校,不接受饋贈,事成僅受扇詩。入朝擔任刑部主事,北京失陷時曾投降李自成,南歸后投靠隆武帝朝廷,任職刑部湖廣司員外郎、郎中,很快辭官回鄉(xiāng)。他在浮梁鼓勵后學,曾捐俸為縣設置義田,七十七歲去世,著有《易經(jīng)合義》、《春秋繁露》、《四書解》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