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清安徽績溪人,字伯敬,號春喬。嘉慶四年進(jìn)士,官刑部主事,改甘肅靈臺知縣,升丹噶爾廳同知,卒于官。自幼嗜學(xué),后出彭元瑞、朱圭、阮元之門,又與姚文田、王引之、張惠言為同年友,故學(xué)有根柢。尤精于聲韻訓(xùn)詁,多獨(dú)得之見。有《古韻論》、《說文管見》、《尚書序錄》、《小學(xué)卮言》、《對床夜話》、《消夏錄》及詩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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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62—1842 【介紹】: 清浙江錢塘人,字秉璋,又字亮甫。乾隆四十九年,南巡召試賜舉人。授內(nèi)閣中書,充軍機(jī)章京,累遷兵部郎中、侍讀學(xué)士、鴻臚寺卿。嘉慶二十年,出為河南布政使,繼調(diào)山西、直隸,擢安徽巡撫,調(diào)河南。道光初因河防費(fèi)用事受過,召還。不久,又歷任陜西、廣東按察使,官至左副都御史。于河防、水利、營伍等務(wù)均能悉心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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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秉鈞,(1767年—1836年),字退思,號理軒,貴州省黎平府(今黎平縣)人,清朝官員。同進(jìn)士出身。胡秉鈞為嘉慶三年(1798年)舉人,嘉慶十年(1805年)考中丁未科三甲進(jìn)士,任河南扶溝知縣,因事降貴州遵義府訓(xùn)導(dǎo)。其子胡長新也為進(jìn)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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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灝(生年不詳—卒年不詳),江蘇常州府武進(jìn)縣(今屬常州市)人。嘉慶十四年(1809年)中式己巳恩科二進(jìn)士。榜名李錦。官至內(nèi)閣中書。曾任《欽定平定教匪紀(jì)略》校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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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烒,字秉程。江西寧都縣人。嘉慶七年(1802年)壬戌科進(jìn)士。嘉慶二十年(1815年)任湖北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次年(1816年)充湖北丙子科鄉(xiāng)試同考官。調(diào)黃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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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炳椿,原名宏燮、秉瑩。江西玉山縣人。蕭炳椿原名蕭宏燮,嘉慶丁卯科舉人,改名秉瑩。歷官禮部驗封司郎中,兼文選司事,掌稽勛司印,改掌驗封司印,則例館提調(diào),軍機(jī)處記名,以繁缺知府用,又改名炳椿。曾任澄江府知府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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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80—1843 【介紹】: 清江蘇吳江人,字辛甫,號老辛,一號蟾翁。貢生。與錢杜、王學(xué)浩友善。家有紅梨庵,多藏時賢妙跡。工畫,不名一家,尤善畫蘭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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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恬(1783年—?),字性合,號壑云,江西瑞州上高人。清朝官員。鄭秉恬于道光二年(1822年)中式壬午科戴蘭芬榜一甲第二名進(jìn)士(榜眼)。授翰林院編修。不久外放山西知縣,先后任五寨縣、曲沃縣知縣等職。后離職返鄉(xiāng),在豫章書院主講。工詩文書法。著有《云壑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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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82—1855 【介紹】: 清四川華陽人,字靜遠(yuǎn),號海帆。嘉慶七年進(jìn)士。授檢討。改御史,歷給事中。嘗論盜賊與捕役勾結(jié),故盜風(fēng)難息。道光間歷左都御史等官,兼管順天府尹最久。九卿會議時,常有辯論,不為當(dāng)事者所喜。官至武英殿大學(xué)士。謚文端。晚晴簃詩匯·卷一一七
卓秉恬,字靜遠(yuǎn),號海帆,華陽人。嘉慶壬戌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官至武英殿大學(xué)士。謚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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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793—1867 【介紹】: 清廣東花縣人,原名俊,以字行,改字龠門,號儒齋。道光十二年進(jìn)士。授編修。任御史時曾疏劾鴉片戰(zhàn)爭敗將奕山。累擢至湖南巡撫。咸豐元年,守長沙拒太平軍達(dá)八十余日,城卒不陷。后贊助曾國藩編練鄉(xiāng)勇。咸豐末,任四川總督,鎮(zhèn)壓藍(lán)大順等起事。同治二年,在大渡河邊擊敗太平軍,殺害石達(dá)開及其部屬。卒于四川,謚文忠。有《駱文忠公奏議》。維基
駱秉章(1793年—1867年),原名俊,37歲時改名秉章,字吁門,號儒齋,廣東廣州府花縣人,清后期政治家、軍事家、儒生、文學(xué)家、書法家、湘軍將領(lǐng),官至封疆大吏、太子太保、四川總督,謚“文忠”。駱秉章父珝元,號誠齋。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三月十八日,駱秉章出生于廣東省花縣炭步鎮(zhèn)華嶺村。道光十二年(1832年)中進(jìn)士,其座師為穆彰阿,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道光二十年(1840年),受命稽察吏部銀庫,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任湖北按察使、道光三十年(1850年)由貴州布政使升任湖南巡撫。咸豐二年(1852年)夏,太平軍入湖南,駱秉章率清兵拼死抵抗,并令用炮轟擊,其事未平,被革職留任。后以守長沙有功(太平軍圍攻八十馀日不能克)而復(fù)職。咸豐三年(1853年)支持曾國藩辦團(tuán)練,又聘左宗棠為幕僚,事無巨細(xì),皆聽之,左宗棠說:“所計畫無不立從。一切公文,畫諾而已,絕不檢校?!币粫r傳為佳話。咸豐五年(1855),太平軍攻克武昌,湖北巡撫胡林翼向駱秉章求救。駱秉章派鮑超赴湖北,以彭玉麟繼其后。咸豐六年(1856),曾國藩告戒其弟曾國荃要“一聽駱中丞、左季兄之命,敕東則東,敕西則西!”潘祖蔭曾言:“楚軍之得力,由于駱秉章之調(diào)度有方,實由于左宗棠之運(yùn)籌決勝”。咸豐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總督,鎮(zhèn)壓云南藍(lán)朝鼎領(lǐng)導(dǎo)的起義勢力,解綿州之圍,殺四萬余人。賞加太子少保銜。同治元年(1862年),駱秉章派重兵攏子守大渡河,斷石達(dá)開后路,石達(dá)開被圍于安順場,不忍全軍餓死,寫信給駱秉章,希望“宥我將士,請免誅戮”。駱佯稱答應(yīng),后將石達(dá)開俘虜,解至成都凌遲處死。同治四年(1865年),有眼病,力疾視事。同治六年(1867年)被任命為協(xié)辦大學(xué)士、四川總督,不久舊病復(fù)發(fā),死于任所。追贈為太子太傅,謚號“文忠”。